重庆市潼南区五桂镇人民政府关于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桂府发〔2024〕102号
重庆市潼南区五桂镇人民政府
关于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渝潼检行公建〔2024〕32号)《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渝潼检行公立〔2024〕45号)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并立即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区检察院在开展履职过程中发现我辖区五桂小学围墙外及兴隆街103号后面复兴河旁污水管网存在渗漏,污水流入复兴河,致水体浑浊,水质恶化等情况。经核实后我镇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跟踪处理:一是立即组织环保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带领镇环保工作人员、施工队现场制定整改措施。三是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对渗漏的污水管网进行修复清理。我镇于12月13日整改完成。
特此报告。
附件:1.整改前图片
2.整改中图片
3.整改后图片
重庆市潼南区五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整改前图片
附件2:整改中图片
附件3:整改后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