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五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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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7717572049/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五桂镇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体裁分类 ] 公文

五桂镇“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五桂镇“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稳定工作提出的“三到位一处理”总体要求,按照平安重庆建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因生活失意、心理失衡导致行为失范,可能实施个人极端、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人员(以下简称“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全市《“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办法》《重庆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错综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强化底线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全力以赴做好“两失”人员摸排管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五桂镇“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员、副镇长沈大建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曾均任副组长,由平安办、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卫生院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办,由平安办负责人谭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我镇“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平安办:统筹协调指导“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将有关工作纳入平安重庆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内容;检查指导、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具有信访重点人员身份和有信访诉求的“两失”人员,督导调度各村(社区)落实服务管理工作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矛盾诉求化解、风险评估工作;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等重要信访事项。

派出所:充分发挥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优势,指导督促相关社区民警,结合日常警务、“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两失”人员排查、评估、列管、稳控等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依法处置涉及“两失”人员警情,依法打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

司法所:立足自身职责任务,协助开展“两失”人员的排查工作;通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促使刑满释放人员回归正常生活;为符合条件的“两失”人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普法宣传,保障其合法权益。

民政办:立足自身职责任务,协助开展“两失”人员的排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两失”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负责“两失”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的“两失”人员开展滚动排查、信息采集动态跟踪、情况反映,以及落实具体管控措施等工作。根据“两失”人员评估分级情况,按照“一人一专班”标准,成立相应服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服务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评估

1.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单位要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工作,建立健全“两失”人员拉网式滚动排査机制,及时发现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符合列管条件的“两失”人员,做到应排尽排、应列尽列、应管尽管(每月22日前排查情况报平安办,全面排査以下情形人员:

一是多次非访,性格偏激、言行板端的;二是家庭遭遇重大变,心存怨气、悲观厌世的;三是本人或亲属身患重大疾病生活困难、对生活失去信心的;四是投资失败、生意受损、债务缠身,心理失衡的;五是婚恋变故、家庭纠纷等情感矛盾激化性格偏执、容易走极端的;六是因吸毒、刑满释放未能回归正常生活,泄愤他人、仇视社会的;七是医患、邻里、劳资、司法等矛盾纠纷短期内难以有效化解,且矛盾尖锐激化的;八是其他可能实施个人极端、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人员。

2.对排査出的“两失”人员,由平安办牵头,会同相关单位认真核查和采集基本信息,提出服务管理级别、间题化解、列管意见及责任单位等建议,填写《“两失”人员入库(出库)呈报表

(1)对各村(社区)动态排査出的疑似人员,由平安办牵头每月定期梳理汇总后,经镇党委、派出所、平安办属地属事单位等共同研判评佔确定等级,报区公安局入库列管。针对重大紧急情形、暴力行为特征明显等特殊情况,由派出所直接报区公安局入库列管。

(2)对上级部门交办或领导指示要求的,由派出所与镇政法委委、平安办、属地属事单位等共同研判评估确定等级后报区公安局入库列管。

(3)对排查出的“两失”人员,实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根据现实危害性、时间紧迫性、后果严重性以及主客观要件对应性,将“两失”人员分为三级:

一级:有现实紧迫风险的两失”人员(对应“重庆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重大风险),即属于第二条中的“七种情形”,同时具有以下明显行为特征:近期有实施个人极端报复社会等过激言行;近期出现过激信访倾向;近期因矛盾积怨激化,思想波动较大或行为异常;拟购买违法犯罪工具或有相关准备过程。

二级:有突出风险的“两失”人员(对应“重庆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较大风险),即属于第二条中的“七种情形”,同时具有以下行为特征:曾有扬言实施个人极端、报复社会等过激言行;曾实施过激信访行为;曾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查寻个人极端作案方式,或具备有关实施条件。

三级:有潜在风险的“两失”人员(对应“重庆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一般风险),即属于第二条中的“七种情形”,个人诉求、矛盾积怨未得到有效解决或化解,但未出现激化加剧迹象,也未发现言行异常等情况。

(二)采集列管

1.出所会同相关部门要按照“一人一档”要求逐人建立“两失”人员档案台帐,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两失”人员审批呈报表;每月排查评估及等级确定会议纪要;管控责任书;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服务管理工作措施;现实危害性评估报告;案事件情况说明;其他相关材料。

2.“两失”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责任,以户籍地镇街为主,以实际居住地镇街为辅;对存在争议的,报由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信访办等部门会商后指定管辖。

3.“两失”人员的级别升降按照“谁呈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动态服务管理。各村(社区)要根据“两失”人员的现实活动表现、行为变化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等情况,经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平安办、属地属事单位等共同研究评估后,及时提出级别变更的建议并填写《“两失”人员级别变更呈报表》,并书面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4.对已列管的“两失”人员,因死亡、人户迁移镇外、长期住院治疗、羁押服刑、瘫痪在床以及就业稳定、收入稳定、生活得到保障、已经回归正常社会生活、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等情况,经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平安办、属地属事单位等共同研究,评估风险已消除的,予以撤销列管。

(三)管控机制

1.镇政法委、派出所、平安办、司法所区、民政办成立镇级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指导全镇“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建立健全联系协调、工作推进、督查考评、责任倒查等运行机制,研究完善各类服务管理政策措施。

根据“两失”人员评估分级情况,按照“一人一专班”的标准,组建由政法、公安、信访、司法、民政、卫生健康、属地属事单位等共同参与的服务管理小组,签订《“两失”人员管控责任书》,具体负责服务管理工作。镇级工作专班和镇级服务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定期会议、发文管理、请示报告、会商研判、管控措施、统计报送、日常联系等内部工作制度。

2.列管的“两失”人员,要分级成立对应的服务管理小组。

(1)一级“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小组,由市级政法、公安、信访、属事单位等部门分管领导统筹调度,区委政法委、区公局、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及镇街、属事单位等部门主要领县体负责组织落实。

(2)二级“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小组,由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及镇街、属事单位等部门主要领导统筹调度,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及镇街、属事单位等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3)三级“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小组,由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及镇街、属事单位等部门分管领导统筹调度,镇街政法、公安派出所、信访、司法行政、民政、卫生健康及村社属事单位等部门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3.服务管理小组要分级开展工作。

(1)一“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小组要采取以下措施:组建专门管控小组,实行全天候无盲区看护监管;实行高等级情报搜集研判,利用人力技术相结合方式,全时空掌握发现其衣、食、住、行、消、购、娱、游信息,对其经常出入场所、地段全面布控,对其能够接触的刀、枪、爆、毒、散装汽油等物品实行全环节监管,全方位掌握轨迹动向;镇级工作专班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每日向区级工作专班上报工作情况;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处置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24时备勤出动准备;经共同研究,评估风险隐患已消除的,适时变更列管等级。

(2)二、三级“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小组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定期随访制度。二级人员每一周至少随访一次,三级人员每两周至少随访一次,2以上小组成员同行并做好随访记录,动态掌握生活情况、现实活动、思想状况、在(失)控等,发现“两失”人员存在过激倾向,立即报告,做好矛盾化解、诉求解决、困难帮扶、思想疏导等工作,并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②信息共享制度。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健全“两失”人员服务管理档案,并将实时信息及时录入,建立动态调整、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二级人员每半月召开一次,三级人员每月召开一次),相互通报“两失”人员随访、思想波动以及过激行为倾向等情况。

③会商研判制度。针对随访、信息共享中发现的紧急异常情况,以及重大敏感节点期间,启动专项会商研判或每日会商研判,增加随访频次和力度,严格管控责任和措施,行知动向、动知轨迹,直至隐患消除。

④矛盾化解制度。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服务管理小组要责成事权单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合理诉求,引导“两失”人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矛盾化解用法、解决问题靠法。平安办要加强督促指导。

⑤教育疏导制度。对暂时无法解决问题的,服务管理小组要加强法制教育、释法说理、人文关怀等工作。要会同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两失”人员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増强“两失”人员自我调节和抗压能力。

⑥联合处置制度。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两失”人员有过激行为倾向的,及时向派出所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做好事态控制、组证固证、依法处理。同时第一时间通报服务管理小组,统筹开展依法处置、善后处理等工作。

⑦风险评估制度。服务管理小组应定期(二级人员为每月三级人员为每两月)撰写列管人员评估报告,综合当前工作情况对列管人员开展现实危害性评估,提出下步措施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大意和厌战松懈思想,各单位主要领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级级承担压力,确保工作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信息报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两失”人员管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严格执行信息报送规定,畅通信息流转渠道。

(三)强化督察指导,严格责任追究。镇级工作专班定期对(社区)两失”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及服务管理小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査。对“两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发现未列管、服务管理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规定》(渝委发(2016)5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的个人极端、报复社会等案(事)件,按照“一案一调查”“一案一问责”要求,进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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