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五桂镇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五桂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为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加快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提高耕地利用率,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提高耕地质量,遏制耕地抛荒,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潼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耕地撂荒地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条规定等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人口多、耕地少,排查整治利用撂荒耕地十分重要和紧迫镇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耕地撂荒治理的重要性,全面整治利用撂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始终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坚决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利用耕地撂荒,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20226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农业农村委反馈805-10亩和10亩以上图斑和4265以下图斑撂荒地块的复耕复种,采用合理有效措施,及时复耕复种,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加大粮食产能,切实稳定我镇粮食生产。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撂荒底数,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各村(社区)是农村撂荒耕地复耕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要成立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小组,对撂荒的耕地面积进行调查统计,逐社、逐户摸清情况,全面造册登记,不留死角,准确掌握撂荒土地具体位置、类别、面积、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建立撂荒耕地整治台账,找准导致撂荒的成因,逐一提出针对性措施。二是严禁瞒报撂荒耕地。各村上报撂荒耕地情况,必须由社区、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二)坚持因地施策,稳步推进复耕复种。

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要积极作为,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解决耕地撂荒问题。对撂荒地复耕复种实行网格化管理,一田一册、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同时,对每个撂荒地块要明确镇村复耕责任人,切实加大辖区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

(三)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管理。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耕地红线,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采取责令复耕、代耕代管和流转等“长牙齿”措施推进复耕复种;对既不耕种又不流转的耕地,各村(社区)要组织代耕代种,代耕代种收益归耕种者所有。

四、工作方法

此次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由镇政府牵头,各驻村干部、村社干部配合,共同指导各村(社区)采用以下方式开展复耕复种。

(一)农户自耕。由各村(社区)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知撂荒耕地承包经营者自主组织复耕复种。确实无力复耕复种的,要委托亲朋好友或街坊邻居代耕代种,或者无偿将一定年限内的耕地经营权交回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集体代管。2022630日前仍没有复耕复种且没有将耕地经营权交回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各村组织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规定,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程序审议决定并公示后,收回一定年限内的耕地经营权并交村集体代管。代管期间村集体通过生产托管或土地流转经营等方式,对农户交回或依法收回的耕地进行复耕复种。撂荒耕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三)挂钩督导。实行挂钩督导机制,镇领导到挂钩村社撂荒地图斑,定点联系村督促落实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确保完成我镇粮食生产任务。

(四)党员示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复耕复种自家撂荒耕地,动员身边亲朋好友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组织志愿者下乡宣传撂荒地复耕复种政策和参与撂荒地耕种。

五、时间安排

(一)核查阶段(2022610日前)。开展拉网式核查,根据三方机构反馈的撂荒耕地疑似地块,对辖区内每个疑似撂荒地块逐一进行核查确认,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根据核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630日前)。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抢抓农时季节,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地复耕复种生产计划,带领村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710日前)。各村(社区)耕地撂荒整改完成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保存工作,确保做到有据可查;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加强耕地撂荒监管的长效机制。镇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彭治勇任组长,人大主席施展任副组长,镇财政所、农服务中心、规资所、林业站、水利站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五桂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农服务中心,施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抛荒整治工作以村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2.严肃督查考核。镇政府组织在567月份将对各村复耕复种情况进行月度督查,并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抛荒整治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村(社区),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3.加大财政奖补。以农业农村委确认的抛荒摸底面积为基数,对整治5亩以上的撂荒地,奖励100/亩到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

采取横幅、村村通、微信群、朋友圈、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要求各村村干部包片到组,召开户主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各村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包片负责的机制,积极主动抓好技术服务工作,强化技术培训。各村要认真分析农业生产情况,根据各个生产季节,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要落实专人负责,于每周五上报核查复耕复种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到镇农农服中心,镇农服中心汇总上报镇委、镇政府。镇委、镇政府将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情况进行每周通报。

(四)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镇成立指导组和督导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村、村组检查撂荒地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行为上报给镇委、镇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将定期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中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通报,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

深入研究撂荒地有效复耕复种的措施和办法,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制、委托代耕制、土地流转制等新机制。积极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分级制定实施流转扶持政策,促进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能手流转集中,形成规模效应,切实解决耕地长期撂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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