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函
卧佛府〔2022〕10号
重庆市潼南区卧佛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函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办理我镇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关事宜函告如:
一、本次申请用地情况
本次农民建房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我镇独田村一社等8个村11个社共16宗地,用地面积1469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469平方米(其中耕地484平方米,林地963平方米),所占林地已取得林业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二、申报人员审查情况
经审查,本次申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共涉及农村村民建房16户48人,其中无房12户35人,扩建4户13人。均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建房,无跨集体经济组织建房情形,无出售、赠与房屋后再次新申请宅基地的情形,无城镇居民。相关集体经济组织均召开了社员(社员代表)大会,并张榜公示无异议。
三、申报用地选址审查情况
经我镇组织人员现场实地踏勘,采集坐标对比,调查问询,选址内及周边无矛盾纠纷,用地范围均不占用建设用地复垦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和各级各类保护区,无地质灾害,无违法用地行为。
综上所述,经我镇审查,本次农村村民建房申报农用地转用材料齐全,内容真实,符合上报要求,特函请贵局予以审查报批。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潼南区卧佛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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