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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卧佛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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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卧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卧佛镇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卧佛府〔2021〕42号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1〕2号)相关要求,为全面掌握我镇农村耕地撂荒以及撂荒地开发利用情况,督促撂荒耕地尽快恢复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优种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现印发《卧佛镇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卧佛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卧佛镇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近年来,我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部分镇街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文件精神,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统筹利用撂荒地的重要性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耕地资源用足用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目标考核指标,压实责任,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面积增加的村(社区)进行通报约谈,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相挂钩。

二、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

要及时开展所辖区域耕地撂荒和盘活利用撂荒地基本情况调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摸清现状。各村(社区)务必于5月20日前填报撂荒地情况台账和盘活利用撂荒地情况表(详见附件1、2,请各村(社区)留存备查),以便区农委于6月份及时准确通过农业行业工作数据资源调度平台(动态数据平台)填报撂荒地和盘活利用撂荒地情况表。同时,各村(社区)要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村(社区)书记(主任)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引导复耕复种。对浅丘耕作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丘陵山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休耕地,提倡种植绿肥,以地养地,提高耕地质量。

三、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

比较效益偏低是耕地撂荒的重要原因。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农民复耕撂荒地。健全补贴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1年以上撂荒地报镇人民政府向农户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对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丘陵地区撂荒地恢复粮食生产的给予补助。完善保险政策,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加大创业支持,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

撂荒地多是丘陵山区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宜机化改造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鼓励各村(社区)采取奖补措施,引导农民对撂荒地开展地力培肥。

五、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

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要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解决农户后顾之忧。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六、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是有效措施。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各类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乡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七、加大宣传引导,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

利用传统和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引导将乡村治理与撂荒地利用结合起来,探索防止耕地撂荒的有效做法。总结遏制撂荒的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相关表格经村(社区)书记审定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档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附件:1.重庆市潼南区XX村(社区)撂荒地情况台账

      2.重庆市潼南区XX村(社区)盘活利用撂荒地情况调查表

附件1

重庆市潼南区卧佛镇XX村(社区)撂荒地情况台账

填报单位:                              村(社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单位:亩

序号

区县

镇(街道)

行政村(社区)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撂荒地类型及面积

按撂荒时间

按撂荒原因

撂荒地面积

其中“两区”内撂荒

撂荒地类型

撂荒地地块名

撂荒水田

位于水稻功能区内水田

撂荒旱地

位于玉米功能区内旱地

1年以下季节性休耕地

其中:位于“两区”内

1-2年短时间撂荒耕地

其中:位于“两区”内

2年以上实质性撂荒耕地

其中:位于“两区”内

举家外出或家中无劳动力

设施条件差

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

工商大户流转

其它原因

合计

填表说明:1.此表到村到户到地块填写,村(社区)、镇(街道)保存。2.农户撂荒地分地块分行填写,务必统计全。3.撂荒地面积=撂荒水田+撂荒旱地;其中“两区”内撂荒=位于水稻功能区内水田+位于玉米功能区旱地;撂荒地面积=1年以下季节性休耕地+1-2年短时间撂荒耕地+2年以上实质性撂荒耕地;其中“两区”内撂荒=1年以下+1-2年+2年以上位于“两区”内;撂荒地面积=举家外出或家中无劳动力+设施条件差+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工商大户流转+其它原因。4.此表为每户分表。

附件2

重庆市潼南区卧佛镇XX村(社区)盘活利用撂荒地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村(社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村(社区)

撂荒地复耕复种面积(亩)

撂荒地复耕利用情况(亩)

1年以下季节性休耕地

1-2年短时间撂荒耕地

2年以上实质性撂荒耕地

粮油作物

蔬菜

水果

中药材

绿肥

其它

粮油作物

蔬菜

水果

中药材

绿肥

设施农用地

其它

粮油作物

蔬菜

水果

中药材

绿肥

设施农用地

其它

1

2

3

4

5

填表说明:1.此表于5月20日前上交,村(社区)、镇(街道)保存。2.撂荒地复耕复种面积=1年以下面积+1至2年面积+2年以上面积。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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