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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镇2020年倒房重建因灾受损房屋修复实施方案

日期: 2021-12-09

    今年以来,我镇先后遭受了暴雨、“7.15”和“7.17”自然灾害,造成部分群众住房倒塌和损坏。为帮助受灾人员重建家园,现就做好2020年田家镇、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准确认定倒房重建补助对象

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或严重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经审核符合条件需救助人员如下:

1、户主姓名:欧益,六角村6组15号,户主身份证号码:******************,房屋损坏3间;

2、户主姓名:蓝建中,垭口村7组29号,户主身份证号码:******************,房屋损坏3间;

二、 明确倒房重建补助标准

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应根据审核确定的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今年全镇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

三、 认真落实倒房重建补助资金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审核确定后,当收到区级财政部门下拨资金时,镇应急办要及时与镇财政办协调,将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倒塌受灾户手中。资金发放名单于后:

益,3间,补助资金3000元;

蓝建中,3间,补助资金2000元:

共计5000元。

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必须按照程序补助,先进行公示,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然后将补助资金通过农商行“一卡(折)通” 直接发放到受灾户账号上,确保资金拨付安全、规范、高效。

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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