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田家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田家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镇直各单位:
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分布、发生的新情况及全镇汛期天气预报情况,特制定《田家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村(社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村(社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田家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履行职责,快速反应,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1.田家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田家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救灾工作,使我镇地质灾害防灾抢险工作有序、措施得力,控制灾害扩展,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实施防灾、保安、减灾决策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2.原则
防灾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的原则;坚持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救灾的原则;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原则以镇为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和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参加抢险救灾的原则。
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潼南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潼南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4.现状
(1)自然地理特性
我镇位于区东南面,处于琼江上游,地势均属丘陵地带,2个村(社区)靠琼江。
(2)区域经济社会概况
全镇8个行政村、4个社区,85个社,辐员面积63.1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4107人。
(3)气候特征
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受高空西风环流和印度洋,太平洋季风控制,锋面、季风活动频繁,雨量充沛,雨季分明。
二、地质灾害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田家镇地质灾害防灾指挥部(以下简称“防灾指挥部”)
防灾指挥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防灾工作。职责为:向镇党委政府及时汇报情况,执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命令,指挥协调各级各部门防灾工作,发布防灾抢险救灾处置指令;负责防灾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掌握地质灾害状况并及时发布信息和预警;编制并监督实施田家镇防灾应急预案,确定和发布启动预案;直接储备和调运镇级防灾物资建设和调动镇级抢险队伍,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区应急办及时汇报防灾情况,执行其决定和命令,必要时候申请支援。
(二)村(居)委会防灾指挥部工作职责
各村(居)委会应成立相应的防灾指挥机构,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的防灾应急预案,全面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及处置程序
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镇政府或防灾指挥部启动相应的防灾应急预案,重大、特别重大的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自然灾害指挥部。各单位应进入紧急状态,并给予防灾抢险队伍、物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一)响应程序
1.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应立即启动本级防灾应急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本辖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2.组织转移受困群众和财产,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3.组织动员人力、物力进行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4.收集和汇总灾情,在24小时内向镇防灾指挥部报告。
(二)指挥和协调
1.全镇日常工作和防灾应急处置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防灾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和协调,指挥部指挥长负总责,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发生较大的地质灾害时指挥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灾害指挥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应急抢险支援工作机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1名,由镇长或分管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工作具有现场处置权;副指挥长及其成员由指挥长确定。
3.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求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地质灾害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4.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灾抢险救灾工作和保护、监测设施等义务。在紧急时期,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动员社会和公众力量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防灾指挥机构分配的抢险任务。镇全体干部、派出所民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各级防灾服务组织和社会化服务机构是参与防灾救灾工作的主要力量。
5.灾害调查与评估。出现重大地质灾害后,各单位、村(居)委会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灾情的应急策略进行评估,形成报告送镇防灾指挥部,镇防灾指挥部收完灾情后,应立即形成材料送区政府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四、灾后处置
(一)善后处置
灾情发生后,由镇政府牵头,各防灾相关部门按有关职责,对受灾区域进行清理,做好广大群众返还家园的前期准备工作,镇卫生防疫部门要定期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灾水过后发生大规模疫情。民生服务板块要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对受灾严重的群众要给予救助,稳定民心。
(二)灾害调查报告
各防灾部门在灾害结束后,应组织专门力量总结应急措施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提出修改处置预案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及时统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毁坏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灾指挥部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形式保证在地质灾害发生过程中能正常使用,信息畅通。
(二)制度保障
1.会商制度。在年初由镇防灾指挥部组织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全年灾情会商会。
2.抢险救灾技术方案会商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分析会商抢险方案,为防灾抢险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由镇防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抢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判决策。
4.防灾值班制度。各级防灾指挥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指挥部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水情、灾情等。及时了解雨情、水情实况和水文气象预报,要了解有关水库和防灾工程的运行和防守情况、发生的险情及处理情况,主动了解受灾地区的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抢救的措施。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队伍保障
由全体干部及民兵设备役人员组成镇专业防灾抢险队,承担辖区护灾抢险任务,重点是场镇及琼江支流周边的居民、群众。当发生超标准大灾水,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受到洪水威胁时,镇防灾指挥部门可根据需要向区防灾指挥部门提出申请,请求部队支援抗灾抢险。各单位应当为参加抗灾抢险的部队提供必要的抗灾抢险用具和值勤保障。
2.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防灾抗旱指挥机构根据防灾抢险救灾的需要,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各部门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各相关部要认真制定车辆保障计划,真正做到定人、定车、定位,保证一旦有事,能够及时,安全地将人员输送到指定的地域。
3.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制定灾情发生后的调用方案,一旦灾情发生,卫生部门应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驻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灾区就近地区的医院、卫生所、卫生点也积极加入抢救队伍中;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安全等,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治安保障
派出所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经费保障
镇人民政府要将防灾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计划,同时在灾害易发,频发地区还要储备必要的防灾专用物资和器材,财政所要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保障抢险救灾的需要,防灾应急资金的使用范围:防灾抢险工作经费、修复被毁坏的水利基础工程。
6.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驻村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