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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的通知

日期: 2023-09-06

潼巩固专办发〔202313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

办公室关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的通知

各镇街,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国家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渝委农组〔20232号)有关要求,针对国家反馈我市衔接资金管理具体问题和全国范围面上问题,以及市级资金绩效考核反馈我区项目库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绩效管理以及公示公告不够到位四个方面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管理

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相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权责,认真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申报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改进和优化衔接资金项目申报程序,不断提高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

(一)入库项目范围。根据相关规划,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项目用地和环评等方面违反政策的项目,不得入库。

(二)项目库基本内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任务、建设性质、实施地点、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主管部门、业主单位、规划年度、时间进度计划、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等情况。

(三)入库项目类别。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调整优化后的项目分类确定项目类别。调整后的项目类别共8大类,含二级项目22类,项目子类型(三级项目类型)79个。

(四)项目入库流程。严格按照“村申请、镇审核、区审定”程序上申请项目入库。村级开会研究确定申报入库项目,公示十天,无意见后向镇级申请入库(村级会记录、开会照片、公示照片(近景和远景各一张)、项目入库申请);镇级开会研究确定申报入库项目,公示十天,无意见后向区级申请入库(镇级会记录、开会照片、公示照片(近景和远景各一张)、项目入库申请);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论证并形成初步意见,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会议审定入库项目,对审定结果在政府信息网长期公示,再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

二、项目监督管理方面

实行“四个环节”和“三化”管理,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一是以“四个环节”为重点,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程序管理,将衔接资金38到程序分解到项目入库、资金文件下达、项目验收、资金尾款拨付4个环节(详见附件);二是对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化推进、制度化落实”的“三化”推进管理办法。清单化管理,即建立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实行动态增补管理。台账化推进,即建立全区统一的项目推进台账,每月精准掌握每个项目的详细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制度化落实,按照《潼南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潼委农办【202133号)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实行“周提醒、月通报、年考核”项目管理机制。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资金,认真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严把“三道关”。一是要严把“编制关”。在项目资金申报阶段,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对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完整性、精准性、适当性、可行性五个方面审核把关,绩效目标要反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二是要严把“监控关”。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项目特点梳理项目实施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将项目核心工作内容、风险、实施条件、资金支付条件、对象、方式、标准等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作为监控重点。区乡村振兴局采取委托有资质的三方机构参与结算审计、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动态掌握衔接资金的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情况等,实现全流程细化管理、全方位强化监督。三是要严把“评价关”。项目完成后,由资金使用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可决定对资金规模较大、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一般性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四、资金项目公示公告

(一)镇街公示公告。由实施镇(街道)进行公示公告,必须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告。项目申请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管理申报情况、衔接资金安排以及后建设项目信息必须公开,并公开监督方式,镇(街道)纪委监督电话+区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项目申报公示公告10天,项目下达后公示公告15个工作日。

(二)村级公示公告。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告,必须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开。公示公告要覆盖项目受益范围,到户项目要公示公告受益农户名单,资金安排以及使用情况,同时公开监督方式〔镇(街道)纪委监督电话+区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项目申报公示公告10天,项目下达后公示公告1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务必明确项目负责人,履行项目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和绩效达标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跟踪调度与督促,切实解决个别地方项目实施进度偏慢的问题。

二是持续强化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避免执行中随意调整变更实施内容和方式,严格按照制度和合同约定付款。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和风险防控,避免资产闲置。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三是完善项目后续管护机制,各建设单位要督促做好后续管护,完善资产登记,为切实保证项目后续持续运营创造制度保障。

四是强化考核机制,2023年衔接资金工程类项目务必在10月份全部完工,11月份全部完成支付;衔接资金实施进度和支付进度情况,纳入赛马比拼考核,考核结果并与第二年项目安排直接挂钩。

附件:项目资料清单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38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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