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塘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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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546A/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塘坝府发〔2021〕9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塘坝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体裁分类 ] 公文

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重庆市潼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塘坝府20219

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重庆市潼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要求,强力推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不断开创我镇双拥工作新局面。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潼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职能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人民政府

2021120

重庆市潼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双百城市”“两城”“两区”“两都”“两基地的目标,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不断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举全区军民之力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二、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对标对表全国和市考评标准精心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我区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圆满实现创建目标。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11——12月)

大力宣传发动全区军地各级深入学习《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找准目标方向和明确工作任务,充分认识到创建迎检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努力形成人人争当双拥模范、积极主动建功双拥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1——12月)

各镇街、区直各单位、驻区部队要对标对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全面梳理、系统总结2019年以来所做双拥工作,按照评分标准收集整理相关计划方案、措施办法、总结报告、数据报表、图文影像等资料,努力打造特色工作、亮点工作和发现培育先进典型。同时,各单位要认真细致查漏补缺,确保尚未完成工作能按计划逐一落实。区双拥办分析汇总全区双拥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及时申报全国全市双拥模范城推荐审批资料。

(三)迎接中期考评阶段(20221——6月)

制定迎检方案,整理迎检资料,完善汇报材料,制作专题片,打造军民共建点、双拥工作观摩点、特色工作展示点,营造创建氛围,力争高分通过市级考评,赢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区作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向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6——12月)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用半年时间,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深化双拥模范城建设,着重处理经济与国防、大局与局部的关系,重点在发展不均衡、创新不够强、坚持不经常等双拥工作落实中出现的新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压实双拥创建工作责任。重点针对中期考评中发现的不足和缺漏进行弥补,对亮点、特色工作进一步细化、提升、打造。

(五)迎接国家考评验收阶段(20231——6月)

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进一步细化迎检方案,充实迎检资料,完善汇报材料,优化专题片,打造军民共建点、双拥工作观摩点、特色工作展示点,浓厚创建氛围,全力做好国家双拥办来我区考评验收相关准备工作,达到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要求,高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四、创建任务

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考评标准》要求,必须完成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蓬勃开展、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群众满意度高等九大创建任务。详细内容及责任分工见重庆市潼南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庆市潼南区双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潼双拥〔20195号)和重庆市潼南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重庆市潼南区双拥工作各单位任务的通知》(潼拥办〔20196号)。

五、重点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为集中展示我区双拥工作成果,确保我区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拟就安排重点特色亮点工作如下:

(一)持续巩固“314”工程。

继续加强对双拥大道的维护管理,丰富大道两侧的双拥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协助单位:双江镇、大佛街道)。在双拥大道附近打造12个退役军人创业典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协助单位:双江镇、大佛街道)

继续加强双拥公园的维护管理,丰富公园的双拥文化氛围,在公园合适位置建设一个永久固定的双拥宣传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继续加强双拥林的维护管理,建立定期种植、养护制度,力争在接受国家和市考评组考评前达到规模化种植。(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完善退役军人创业平台建设。认真梳理退役军人创业情况,加大相关部门的协作力度,做好与遂宁退役军人创业平台对接,结合需求提供创业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协助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区人力社保局和遂宁双拥办建立协作机制,及时发布就业招聘信息,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制度,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率(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继续做好司法、金融、医疗等进军营活动,不断拓宽开展活动的行业或部门,丰富军营文化生活,让他们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福利待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卫健委)

持续做好拥军优惠活动,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引导,让更多的企业、商家投入到拥军优惠活动中,探索在超市、农产品销售平台、社区服务场所以及农贸市场等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产品展示、销售柜台。同时,针对退役军人产品探索建立扶持销售机制。不断扩大退役军人创业产品销售面,增加销售渠道,让退役军人企业、合作社等成功创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协助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

(二)建设一个双拥主题文化园。为进一步丰富我区双拥文化,营造浓厚的双拥文化氛围,在城区新规划的公园中,单独建立一个双拥主题文化园。同时,根据全国双拥考评标准第二项第10条的要求,需要建立一个固定、永久的双拥标识。参考重庆市其他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区县设计的双拥标识,设计制作一个富有我区特色的双拥永久标识布置于园中。园中结合我区特有的红色资源,布置双拥文化景观、双拥标识标语、双拥宣传栏以及配套的宣传设施等。(责任单位:区城投集团,协助单位:区城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建设双拥宣传标语。为进一步扩大双拥知晓率,让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或城区显耀位置等处,布置双拥模范城欢迎您固定、永久性标语。(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协助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打造双拥一条街。在拥军优惠活动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宣讲、引领带动,在城区外滩、隆鑫商业区各打造一条双拥街,该街80%的商户均承诺为军人提供优惠活动及优质服务,在街道合适位置设立双拥街标识,每个商户张贴、悬挂拥军优惠和拥军服务的承诺书。(责任单位:梓潼街道办事处、桂林街道办事处,协助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扎实开展双拥系列活动。为使双拥观念深入人心、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根据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区双拥办制定了每个季度集中1个月左右的时间,每年开展4个双拥月系列活动的方案。涉及到的牵头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其他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加。一定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与己无关思想,妥善处理好活动与业务工作的矛盾,真情参与到活动中。(工作分工见《重庆市潼南区开展双拥月系列活动方案》)

(六)建立一个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产品展销平台。充分利用我区旅游景点周边销售平台,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产品展示、销售柜台。同时,针对退役军人产品探索建立扶持销售机制。不断扩大退役军人创业产品销售面,增加销售渠道,让退役军人企业、合作社等成功创业。(责任单位:区旅投集团,协助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深化区域协作推动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潼遂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加强两地双拥工作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合作。

一是推动潼南退役军人产业孵化园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一起,充分发挥项目、人员及场地优势,对退役军人创业进行有力指导,逐步推动潼南退役军人产业孵化园建设;加强与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合理合法合规使用各项优惠政策,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有力支持;积极利用借助第三方孵化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项目支持和指导,逐步实现我区退役军人想创业就能创业的环境。(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

二是推广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充分挖掘革命英烈的英雄事迹,扩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和范围,利用各种时机在两地共同开展红色宣讲活动,互推红色文化传播,采取组织红色演讲、征文,国防教育互学互教等活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资政育人的功能作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区人武部、区委党校、区故管处)

三是军人共享优惠政策待遇。两地军人共享就业创业政策和优惠政策待遇。在就业创业方面,按照普惠+优待各项优惠政策相互叠加,既享受培训、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普惠,又享受当地的特殊政策。在享受优惠政策上,两地军人都能享受在景区、酒店住宿、超市购物等方面的优惠待遇。(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潼南税务局)

(八)创新打造退役军人服务平台。重点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桂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升级打造,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融合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平台、信息平台、业务受理平台等各种平台,基本实现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手续一站式办理、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就业一站式办理等功能。桂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融合退役军人各项服务,基本满足退役军人在镇街就能办理所有的业务。(责任单位:桂林街道办事处,协助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社保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双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创建活动既是对我区多年来双拥工作的有效承接,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双拥事业的重大创新,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是推动潼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载体。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对照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双拥办应专设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要想方设法增加人员编制,确保我区双拥工作顺利有效高效运行。各镇街各部门要参照区里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及专项工作经费,推动双拥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担任联络员,统筹创建活动及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机制,整合创建力量。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创建活动有序、稳步推进。一是建立健全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军齐抓共管、双拥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调配合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的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纳入区、镇街两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适时督促检查,严格奖惩,促进双拥创建顺利推进。三是各级政府将创建双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抓好经费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报道,营造创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制作双拥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横幅,积极主动参加每个季度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的双拥系列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促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区委以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和双拥目标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双拥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对各责任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督查,将创建工作的考评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绩效挂钩,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约谈。做到盯住责任主体严督、瞄准创建问题真督、重视点面结合实督,切实增强深化双拥创建工作落实的力度和成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落实、促进问题整改,确保双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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