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关于对2023年8月新增和停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确认结果的抄告函
潼民抄告〔2023〕48号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关于对2023年8月新增和停发经济困难的
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确认结果的抄告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精神,经我局审核、确认:
1.新增屈文会等9名享受低保或特困供养的高龄老人,年龄达到80周岁,从核准的当月起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详见附件1),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新增刘正国等5名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从核准的当月起发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详见附件2),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 陈昌谷等20名高龄、失能老年人,因身份发生变化或死亡等原因,从核准的次月停发养老服务补贴(详见附件3)。
养老服务补贴由我局规划财务科通过银行按月打卡发放。
特此告知
附件:1.潼南区2023年8月新增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花名册
2.潼南区2023年8月新增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花名册
3.潼南区2023年8月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停发花名册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潼南区2023年8月新增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花名册
序号 |
镇街 |
村居 |
姓名 |
身份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起发时间 |
2 |
塘坝镇 |
龙珠社区 |
蒋*华 |
农村低保 |
510227********7425 |
82 |
2023.8.1 |
附件3
潼南区2023年8月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停发花名册
序号 |
镇街 |
姓名 |
身份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对象类别 |
停发时间 |
停发原因 |
4 |
塘坝镇 |
米*清 |
农村低保 |
510227********7904 |
高龄 |
2023.8.1 |
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