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塘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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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546A/2021-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塘坝镇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塘坝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乡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适应社会发展的管理体制。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乡村旅游计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推行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社保、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4、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增收节支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发展镇经济建设。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我镇是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承担我镇的社会管理事务工作,镇辖15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101.54平方公里,总人口大约6.8万人。我镇共有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财政所参公事业编制7人,(农服中心40个、社保所7个、文化站5个)事业编制52人;实有在职人数共103人,其中,行政在职56人,参公在职4人,事业在职43人。

本年度,我镇狠抓经济建设,努力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新发展总部经济企业5家,新引企业5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8亿元。加强城镇管理,开展了“两拆除两规范三整治”市政综合执法活动,市容秩序明显改善,今年我镇还创成市级卫生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9公里村级道路硬化(其中3.7公里草油路)、加宽、新建泥路5.2公里;完成山坪塘整治91.打造龙珠田园综合体,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实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完成了各村的低保清理工作,做到了应保尽保,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189.74万元,支出总计5,189.7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764.24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部月考核工资、干部调资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18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9.7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18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8.26万元,占44.48%;项目支出2,881.48万元,占55.5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8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4.24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部月考核工资、干部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39万元,增长24.56%。主要原因是新分人员和工资增长,增加职工月考核工资,增加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场镇环境整治等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8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4.24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部月考核工资、干部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39万元,增长24.56%。主要原因是新分人员来和工资增长,增加职工月考核工资,增加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场镇环境整治等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7.83万元,占27.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安全支出61.61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消防队人员训练补助;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18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0.47万元,占32.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56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归入区社保局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94万元,占4.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38万元,占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卫生镇增加经费支出;农林水支出1,041.00万元,占2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5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高了村干部补助等;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6.11万元,占7.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11万元,主要原因是支持企业再发展资金增多;住房保障支出108.20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6.58万元,较上年增加35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增人员工资。公用经费451.68万元,较上年增加188.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月考核工资及下村补助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8万元,主要原因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3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车辆数。 公务接待费29.0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开支,工作调研检查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压缩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车辆处置手续不完善,未做车辆减少,公务用车实有3辆。国内公务接待350批次,3,5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8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人员下村补助经费,培训会,会议费,广告宣传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38.58万元,增长52.6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人员下村补助经费增加,培训费,会议费增加等,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由于车辆处置手续不完善,未做车辆减少,公务用车实有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消防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43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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