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太安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意识,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任务的贯彻落实,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强化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坚持集中导学,我镇充分利用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镇村干部会等契机,开展集中学习6场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宪法》《公务员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有效提升了全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多渠道,线上线下联动,走街入巷、访村入户精准宣传,在逢场天开展集中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进校园”等活动8场次,并利用QQ、微信、短视频app等新兴媒体展开网络宣传,大力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法治教育“五进”等宣传活动。2025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3场次,发放各类资料共1300余册,宣传单4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90余条,接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次。
(四)深化数字赋能法治化改革。一是加快应用“141”平台、“雪亮工程”“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建设等信息化平台,高效运行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梳理五大核心业务,制定架构图、作战图、“两张清单”。二是加强线上网络为线下治理赋能。为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响应速度、增强政府和公安协作能力,加强438个视频监控点位监测,全力保障主要路口、学校、重点场所、重点水域、院落等重点区域公共安全,有效提高安全风险感知度,助力我镇平安建设。
(五)建立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六)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全民法治环境。我镇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一项根本性任务来抓,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基本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得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七)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进一步加强。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我镇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凡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全程合法合规。为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我镇努力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充分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和发挥好镇人大代表监督作用。着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规范行政执法,做到公正文明。我镇从配齐执法队伍、配全执法装备、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等方面入手,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我镇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共有5人,全年组织执法培训3次,参加区级培训1次。在执法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民解忧,秉公执法,打造出了一支思想优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合格执法队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多方联动、部门参与的良好格局。
(九)聚焦阵地建设,打造现代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整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民生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等力量,实现群众诉求调处“一站解决”。以太安社区、罐坝村、黑湾村三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成功创建为抓手,聘请渝潼法律服务所两名律师,作为镇政府法律顾问,在建立镇法律援助工站的基础上,建立13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并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同时打造罐坝村法治建设长廊,完善法治文化广场、普法宣传栏等设施。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各村(社区)每月、每季度定期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并逐一对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5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91起。
(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政务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在政务网站全面公开党政工作、各项制度、财政预算、决算、经费支出等情况,充分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做到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涉及党务政务工作,做到墙上公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太安建设。
一是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全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重视社会与舆论的监督作用,依托“民呼我为”平台及时受理、分类梳理、认真调处、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切实发挥推进我镇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做好依法治镇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切实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依法办事。
三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崇尚法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增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自觉性、坚定性及责任担当,勇于同各种违法现象作斗争。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积极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严格守法,依法用权。在用法上坚持依法行政,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2025年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形零发生。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村(社区)普法教育力度有待加强,教育形式缺乏与现代生活场景的深度融合。当前村(社区)普法仍以拉横幅、发传单、开大会等传统形式为主,形式单一且枯燥,难以吸引群众参与。同时,普法内容多为通用法律条文,难结合乡镇主导产业、农村常见纠纷(如土地流转、邻里矛盾、农民工维权)等实际场景精准设计,导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未能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全民法治教育有待加强,群众用法的自觉性有待提升。多数农民对常见法律条款不了解,对农民层面的普法仍是现阶段的难点;同时老年农民、偏远散户、低收入群体等特殊群体,因文化水平低、获取信息渠道单一、行动不便等原因,难以参与常规普法活动,主动运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不足。
(三)依法行政规范性有待加强。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尤其在土地征收、环境整治等涉及农民核心利益的领域,群众容易产生对处置公平性的质疑,进而引发信访问题。
四、下步工作主要思路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接下来重点工作任务来抓,镇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开展法治知识问答活动,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分享与我镇业务相关的法律案例、法律知识文章,提高全体职工干部的法律素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治理效能。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开展公职人员年度学法工作,强化工作人员讲法学法用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引导行政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