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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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60X3/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太安镇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太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的通知

太安府发〔202133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5”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车三轮车安全监管,进一步稳定交通安全形势,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重庆市潼南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2021118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开展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改装电动车三轮车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法改装电动车三轮车是部分厂家或个人非法加装雨棚、发电机、汽油发动机等车辆,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经常发生改装电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发生交通亡人事故。为防范此类事故发生,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严格履职,进一步明确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和任务,深入开展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整顿电动车三轮车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强清理排查力度

一是各村(社区)要继续加强电动车三轮车摸排统计力度,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见人、见车、见证”的原则,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统,准确采集电动车三轮车基本信息,摸清底数,道安办建立健全电动车三轮车统计台账、隐患台账,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系统。统计台账由各村(社区)盖章、责任人签字后报送道安办存档备查,统计台账还应以电子件上报汇总。二是道安办根据各村(社区)上报台账请区交管部门统一协查的方式加强电动车三轮车牌照真伪甄别力度,对甄别结果按照要求及时抄告给公安交巡警大队。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一是对非法改装电动车三轮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同时向车主本人出具告知书,让其停止使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二是减少存量,达到报废条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车三轮车,应当责令停止使用,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分期分批予以报废。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控,定时段、定节点、定路段落实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路检路查,强化路面管控。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各相关单位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赶场天和重要节假日及农贸市场路口、学校路口等重点时段路段要上路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执法;进一步强化各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职责,切实加强检查、劝导和提示,严厉查处电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强化宣传培训教育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认识,要组织人员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七进”、“安全知识进农村”等活动载体,深入村社、农贸市场等地有计划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通俗易懂的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大力宣传电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辖区内电动车三轮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

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村(社区)、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全面做好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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