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寿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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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桥镇河长制工作“四步走”保证河道有治

日期:2021-01-20

一是健全河长制体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总河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河长的工作小组,各村居支部书记任村级河长,镇级河长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级河长保证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做到河长制工作有领导保障;

二是做到人员资金有保障。涉及河流过境的每个社,聘请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进行每天沿河保洁,做到发现问题现场报告,困难问题镇级解决,切实保证问题不遗留;

三是做到河道自治。动员全镇辖区内群众,自愿成为“民间河长”,全面发挥巡河和监督作用;

四是定期开展河道清漂。在水生植物泛滥季节,定期组织人员对河道清漂,保障场镇饮用水源无污染。

寿桥镇河长制工作“四步走”,全面避免水污染客观原因,保障辖区水生态平衡,保证辖区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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