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寿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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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寿桥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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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能源安全工作的通知

寿桥府发〔2020〕57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加强农村能源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组织,强化职责,把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镇街与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与技工人员、与使用沼气单位及农户等,沼气技工与项目农户等),做到责任到企业、到村、到户、到人。要认真总结吸取以往沼气建设、使用中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二、成立寿桥镇农村能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红刚   镇长

副组长:米永平   副镇长

成  员:李彦伯   宣传委员

唐  林   镇财政办工作人员

刘峻宏   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龚纪仁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张智鹤   农服中心主任

王天友   染房社区主任

王春燕   碉楼社区主任

陈世国   三教村主任

郑世六   花铺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张智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本宽、李玉春、付小林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农村能源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项目建设,狠抓规范管理

各村要切实抓好农村户用沼气和养殖场联户沼气以及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各农村沼气生产及设施使用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农村能源行业有关标准与要求进行施工和使用管理,严禁违规作业和带险使用农村能源设施,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农村户用沼气,一是要严格执行沼气生产工、沼气物管员国家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抓好施工、管护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建池、维修、进出料等施工、管护过程中,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和安全的规范、规程、标准施工作业,做好个人安全保护,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三是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沼气池进出料口及活动盖板要做到安全覆盖,防止人畜掉入池内发生意外,出料口、用气场所等显眼位置,要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四是规范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新建沼气池和老旧沼气池大修后,移交农户使用前要将安全使用手册和挂图的发放、安全使用知识和救护知识的培训、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立作为竣工验收内容,在验收表中设置相应内容的签字确认栏目,由用户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对因各种原因废弃不用的沼气池,要常态化摸排登记在册,及时督促农户进行填埋、围护,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五是鼓励沼气生产工、沼气物管员、集中供气站和沼气工程管理人员等风险人群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解除沼气技术人员和沼气用户的后顾之忧。严格要求沼气服务车使用者购买车辆保险,减轻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负担。

四、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

农服中心、各村要加大对沼气使用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安全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化。要对辖区内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后期跟踪到位,整改时限到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整改完善后方能投入运行。要建立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对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培训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存档备查。同时,要加强农业生产用肥高峰时期、沼气建设黄金时期、汛期以及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管控和安全检查。

今年6月至7月,在全镇深入开展农村能源全面的拉网式安全专项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全面清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检查的重点包括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宣传机制建立情况、项目管护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检查资料归档情况等方面。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逐项整改销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四落实”,实现隐患上报、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对重大隐患要进行督办、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将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整治不留后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及时排除的农村能源设施,要立即停止其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村能源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农村能源安全事故后期处置机制。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等平台,采取墙报、宣传标语、发放知识挂图、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能源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要结合深入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和广泛普及农村能源安全知识,努力提升防控能力。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办培训班、专家讲座、应急演练等方式,对沼气用户、沼气物管员、沼气工程业主和管理操作人员等进行不间断、全覆盖培训,提高用户及从业人员安全事故的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1.重庆市潼南区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农村能源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潼南区寿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寿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农村能源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我镇农村能源安全工作实际,结合贯彻全区农村沼气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要充分认识农村能源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强化监管,全面落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2020年全区农村能源安全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农村能源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大中型沼气工程和集中供气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和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

(一)安全制度检查

1、建立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

2、建立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召开农村沼气安全工作会议和开展沼气安全检查,制定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制度,出台农村沼气安全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措施。

3、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集镇赶场、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项目管护检查

以农村户用沼气池和各类沼气工程安全检查为重点,切实结合汛期和高温时期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和易发人群,开展全方位、全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农村户用沼气池。重点检查管线灶具安装是否合理、池体醒目位置是否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示、是否向农户培训传授沼气安全使用常识、是否发放户用沼气池安全使用须知、是否科学安全进行进出料和维修维护,是否在制定安全使用手册或采取其他宣传手段。

2、各类沼气工程。重点检查沼气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类防雷防爆防火安全设施配套和使用情况,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运行维护情况等。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特别要对车站、码头、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商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地方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

(三)落实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四落实”,实现隐患上报、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对重大隐患进行督办、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2020年5月6日至7月20日。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完善行业监管和业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不留死角。各村按照方案检查内容精心组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限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因检查不认真或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普及安全知识。要通过印发宣传挂图、安全使用手册,以及巡察、走访、座谈会、安全讲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宣传普及农村能源安全管理使用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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