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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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660861017K/2026-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双江镇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发布日期 ] 2026-01-22 [ 体裁分类 ] 其他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岗位、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重庆市潼南区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潼委平安办〔202524号、《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潼南府通告〔202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镇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依法、安全、文明燃放”原则,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切实把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监管,减少对空气质量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持续实现春节期间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涉烟花爆竹“零火灾”“零伤亡”,涉烟花爆竹负面舆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时间安排

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至202636日阶段性结束,随后开展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

双江镇人民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夏继春任组长,武装部长罗唐龙、双江派出所所长谷川任副组长。派出所、镇卫生院、市场监管所、教管中心、镇各职能岗位、村(社区)为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简称“镇燃管办”),由武装部长罗唐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平、杨洪蛟、邓杨、张中发、甘开剑、唐天鹏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宣传统战岗: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镇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涉烟花爆竹网上舆情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

财政管理岗: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安全应急岗:负责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在燃放区域内,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牵头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

双江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乡建设岗: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指导督促居民小区物业机构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古镇管护岗:负责组织场镇桥梁、隧道、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发生。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

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引导带动家长及监护人遵守禁放规定;针对禁放区内未成年人燃放摔炮、擦炮等突出情况,督导学校在放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减少禁放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

经济运行岗:负责指导检查工贸企业领域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

双江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社会工作岗: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处理。

各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面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部位管控,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镇职能岗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区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存、禁放烟花爆竹要求,202627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日,各村(社区)、职能岗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各村(社区)、镇职能岗要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

六、强化排查整治

各职能岗和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案件事故发生。

(一)严把安全准入关。安全应急岗要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原则,在燃放区域科学合理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零售点现场监管,禁止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明火。

(二)严把道路运输关。双江派出所要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密管控措施,严防运输安全事故;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从源头加强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

(三)严把烟爆质量关。双江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辖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四)严把燃放安全关。古镇管护岗、城乡建设岗、村(社区)和楼宇小区物业公司要在临近春节时组织清掏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开展易燃易爆气体监测,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巡查守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专职消防队要适时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降低节日期间火情灾害风险。

七、强化执法检查

各村(社区)、镇职能岗和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各村(社区)、职能岗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入潼省市边界交通要道G246(白坟店)设置检查站,加强货运车辆、私家轿车、面包车等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三)严查非法燃放。各村(社区)、职能岗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八、强化管控值守

各村(社区)、职能岗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明确禁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镇卫生院要组织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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