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江镇开展“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及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消防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江府发〔2022〕29号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江镇开展“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及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消防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镇直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且多发生在“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受灾人群多为独居人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按照潼防办〔2022〕2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双江镇开展“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及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双江镇开展“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
场所及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且多发生在“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受灾人群多为独居人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按照潼防办〔2022〕2号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效,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落实,特成立双江镇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及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夏继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彭啟胜副镇长
成员:杨平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唐天鹏专职消防队队长
袁浩中派出所教导员
李俊超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村(社区)、专职消防队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排查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专项排查整治重点
辖区内存在违规住人的门市、商铺等场所和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进行排查摸底整治工作。
职责分工
(一)镇应急办:负责辖区内存在违规住人的门市、商铺等场所和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进行排查整治统筹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镇专职消防队:负责辖区内存在违规住人的门市、商铺“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三)派出所:负责“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行为治理工作。
(四)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进行排查摸底整治工作。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存在违规住人的门市、商铺等场所和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进行排查摸底,并准确填写双江镇“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1)和双江镇村(社)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2),要认真准确真实填写相关数据、资料,避免出现漏报、瞒报现象,将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18:00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上报到应急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职能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召开会议,利用QQ群、微信群、刷写固定标语、张贴宣传画等不同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纪委、派出所要加强联合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未整改的单位要启动问责制,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重的要给与挂牌、停业整顿,并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双江镇“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消防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2.双江镇村(社区)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登记表
附件1
双江镇“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排查时间:年月日
所在街道(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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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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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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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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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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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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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经营用途 |
□超市□餐馆□烧烤店□ktv □酒吧□仓库□其他 | ||||||||||
场所层数(含夹层、隔楼) |
总层数:;□是□否含夹层,夹层数 | ||||||||||||
场所内是否使用柴火或明火作业 |
□是□否,具体情况(例:柴火做饭、天然气火源做饭) | ||||||||||||
场所内是否使用燃气、煤气等罐体 |
□天然气罐□液化石油气罐□煤气罐□否,数量 | ||||||||||||
场所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 |
□全部□大部分 □小部分□未穿管 |
场所内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 |
□存在□不存在 | ||||||||||
场所内电气线路是否存在年久老化 |
□存在□不存在,线路老化程度(绝缘皮破损、老化等) | ||||||||||||
是否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
□是□否,具体情况(含用电器名称、数量、功率) | ||||||||||||
场所内可燃物存放情况 |
□是□否,具体情况(含可燃物名称、体积) | ||||||||||||
居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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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时间 (根据实际人数填写,不限于3人) |
人员1:,时到时 人员1:,时到时 人员1:,时到时 | ||||||||||
人员居住点在场所具体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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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居住人员是否有其他住房 (根据实际人数填写,不限于3人) |
人员1:,□是□否有其他住房,具体位置 人员2:,□是□否有其他住房,具体位置 人员3:,□是□否有其他住房,具体位置 | ||||||||||||
场所居住人员是否有吸烟喝酒情形(根据实际人数填写,不限于3人) |
人员1:,□经常□偶尔□不存在吸烟,□经常□偶尔□不存在喝酒 人员2:,□经常□偶尔□不存在吸烟,□经常□偶尔□不存在喝酒 人员3:,□经常□偶尔□不存在吸烟,□经常□偶尔□不存在喝酒 | ||||||||||||
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
□是□否有自动喷淋系统,□是□否完好可用 □是□否有消火栓系统,□是□否完好可用 □是□否配有灭火器,□是□否完好可用,数量 □是□否配有其他消防设施、器材,具体情况 | ||||||||||||
备注:1.此表可由各镇街、村(社区)进行填写; 2.此表用于对违规住人场所进行登记;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于各镇街,一份由各镇街统一交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
排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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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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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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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双江镇村(社)重点独居人群居住环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排查时间:年月日
所在街道(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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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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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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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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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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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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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型(可多选) |
□老年人员□生活能力不便□14岁以下儿童□其他弱势群体 | |||||||||||||
是否有吸烟情形 |
□经常□偶尔□不存在 |
是否有喝酒情形 |
□经常□偶尔□不存在 | |||||||||||
是否有监护人 |
□是□否 |
监护人人数 |
人 | |||||||||||
监护人员情况 (根据实际人数填写,不限于3人) |
监护人1:,与登记人员关系;联系电话: 监护人2:,与登记人员关系;联系电话: 监护人3:,与登记人员关系;联系电话: | |||||||||||||
所在村社干部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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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性质 |
□砖混结构□砖木结构□钢架结构□茅草房□其他, | |||||||||||||
居住建筑层数 |
共层 |
居住建筑建成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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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 |
□全部□大部分 □小部分□未穿管 |
建筑内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 |
□存在□不存在 | |||||||||||
建筑内电气线路是否存在年久老化现象 |
□存在□不存在,线路老化程度(绝缘皮破损、老化等) | |||||||||||||
是否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
□是□否,具体情况(含用电器名称、数量、功率) | |||||||||||||
建筑内可燃物存放情况 |
□是□否,具体情况(含可燃物名称、体积) | |||||||||||||
建筑内是否使用柴火或明火作业 |
□是□否,具体情况(例:柴火做饭、天然气火源做饭) | |||||||||||||
建筑内是否使用燃气、煤气等罐体 |
□天然气罐□液化石油气罐□煤气罐□否,数量 | |||||||||||||
建筑内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
□是□否有自动喷淋系统,□是□否完好可用 □是□否有消火栓系统,□是□否完好可用 □是□否配有灭火器,□是□否完好可用,数量 □是□否配有其他消防设施、器材,具体情况 | |||||||||||||
备注:1.此表可由各镇街、村(社区)进行填写; 2.此表用于对重点独居人群进行登记;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于各镇街,一份由各镇街统一交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
排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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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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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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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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