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双江府发〔2024〕11号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
通 知
各村(社区)、有关职能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原则,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根据重庆市安委会关于《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参照潼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持续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硬措施,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重庆市安委会关于《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力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镇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镇相关职能部门、镇直各单位、村(社区)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重点是重点人员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日、周、月”排查机制落实情况。
(二十一)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 双江镇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 双江镇2024年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双江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 双江镇2024年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 双江镇2024年地质灾害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 双江镇2024年学校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7. 双江镇2024年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8. 双江镇2024年农村道路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9. 双江镇2024年森林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10.双江镇2024年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附件1
双江镇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副镇长吕思源。责任部门:平安法治板块安全应急岗、综合执法岗,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杨平、邓杨、杨斌。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1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441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98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处理;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企业风险程度、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将企业分为四级,二类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及有毒气体的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3次;三类为涉及毒性气体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其它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1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三类企业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2.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装置按要求增设安全仪表系统情况;
(6)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7)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8)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六严禁”、“两关闭”的要求,开展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9)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1)2家液化气配送站每季度检查1次、每个重要时段节点检查1次。
(2)3家加油站每季度检查1次、每个重要时段节点检查1次。
(3)烟花爆竹仓库、配送站每季度检查1次;对3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半年1次,每个重要时段节点检查1次。
附件2
双江镇2024年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副镇长周炼玉。责任岗位:经济发展板块经济发展岗。从事工贸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有3人,分别是:吴泽河、刘武林、毛建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123天。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57天。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共212天。
(四)非监督检查工作日共361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涉及辖区内重点工贸企业,每家企业原则上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不得少于4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日周月”隐患排查整治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和主要危险因素现场管控情况。
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6.应急预案制订、员工培训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7.岗位“两单两卡”机制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1.重点工贸企业监督检查安排
2024年监督检查计划的重点工贸企业为27家,具体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一月份: 重庆市潼南简氏纸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共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彬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汇达山泉水有限公司、重庆市伟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鹰博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昌强石材加工厂、潼南区尹江纸制品经营部、潼南区金辉石材加工厂。
二月份:重庆双乐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市欣瑞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安华饮料厂、重庆市潼南区年菊棉絮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双江自来水有限公司、重庆传艺臻刻工艺品有限公司、潼南区鑫辰木材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双智农业机械厂。
三月份:重庆市潼南区弘铭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重庆涂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潼南区兴博净水材料经营厂、重庆呗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潼南区松俊木材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发扬机械厂、重庆市双恩农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优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泽佳机加工厂。
四月份: 重庆市潼南简氏纸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共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彬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汇达山泉水有限公司、重庆市伟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鹰博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昌强石材加工厂、潼南区尹江纸制品经营部、潼南区金辉石材加工厂。
五月份:重庆双乐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市欣瑞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安华饮料厂、重庆市潼南区年菊棉絮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双江自来水有限公司、重庆传艺臻刻工艺品有限公司、潼南区鑫辰木材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双智农业机械厂。
六月份:重庆市潼南区弘铭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重庆涂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潼南区兴博净水材料经营厂、重庆呗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潼南区松俊木材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发扬机械厂、重庆市双恩农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优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泽佳机加工厂。
七月份: 重庆市潼南简氏纸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共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彬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汇达山泉水有限公司、重庆市伟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鹰博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昌强石材加工厂、潼南区尹江纸制品经营部、潼南区金辉石材加工厂。
八月份:重庆双乐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市欣瑞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安华饮料厂、重庆市潼南区年菊棉絮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双江自来水有限公司、重庆传艺臻刻工艺品有限公司、潼南区鑫辰木材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双智农业机械厂。
九月份:重庆市潼南区弘铭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重庆涂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潼南区兴博净水材料经营厂、重庆呗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潼南区松俊木材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发扬机械厂、重庆市双恩农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优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泽佳机加工厂。
十月份: 重庆市潼南简氏纸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共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彬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汇达山泉水有限公司、重庆市伟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鹰博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昌强石材加工厂、潼南区尹江纸制品经营部、潼南区金辉石材加工厂。
十一月份:重庆双乐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市欣瑞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安华饮料厂、重庆市潼南区年菊棉絮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双江自来水有限公司、重庆传艺臻刻工艺品有限公司、潼南区鑫辰木材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双智农业机械厂。
十二月份:重庆市潼南区弘铭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重庆涂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潼南区兴博净水材料经营厂、重庆呗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潼南区松俊木材加工厂、重庆市潼南区发扬机械厂、重庆市双恩农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优族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泽佳机加工厂。
2.非重点工贸企业监督检查安排
针对辖区内非重点工贸企业,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不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灵活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附件3
双江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扎实开展驻站执法检查及道路交通劝导站工作的督导工作,坚决杜绝辖区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副镇长吕思源。责任部门:平安法治板块综合执法岗。从事交通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杨平、邓杨、黄刚。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219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21天。包括其他安全检查、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
(四)非执法工作日:213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处理;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对象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驻站执法检查。
(二)各类机动车辆违法查处。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219天)
(一)日常监督检查。
1—12月份:逢场天驻站交通安全执法检查。
(二)农村道路路检路查及劝导站督查。
1—12月份:组织派出所、交巡警大队、综合执法大队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劝导站劝导工作进行督查。
(三)摩托车、电瓶车安全综合治理。
附件4
双江镇2024年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杜绝全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确保本镇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建工程领域达到“双零”目标。
二、重点检查内容
建设施工方面: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深基坑(槽)支护、边坡施工;高大模板及其支撑系统施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运行和维护;脚手架搭设及其安全防护;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卸料平台搭设和使用;通道、临边、井道的安全防护;人工挖孔桩施工;拆除施工;关键岗位到岗履职;工程监理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副镇长张华。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板块城乡建设岗。从事建设施工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戴雪峰、吴波、李杰。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 3人×251天=75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53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28天。包括其他安全检查、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
(四)非执法工作日:372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处理;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对象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
六、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53天)
每个月对双江镇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检查1次。
附件5
双江镇2024年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 划
一、工作目标
杜绝全镇因地质灾害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确保本镇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为0。
二、重点检查内容
地质灾害方面: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副镇长张华。责任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从事地质灾害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米绍友、匡小芳、杨杰。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5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55天。包括其他安全检查、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
(四)非执法工作日:348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处理;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对象
辖区地质灾害易发区
六、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50天)
(一)1—12月份:双江镇辖区地质灾害安全排查。
(二)三月份:双江镇白云村地质灾害监测。
(三)六月份:双江镇九道社区地质灾害监测。
(四)九月份:双江镇辖区地质灾害安全检查。。
(五)十二月份:全镇地质灾害监测与安全检查。
附件6
双江镇2024年学校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宣传及监督检查,在广大师生中树立起安全观念,明确学校安全责任,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学校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力争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校园稳定作出贡献。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狠抓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安全事故。
(二)切实加强学校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教学活动安全、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事故。
(三)切实提高师生防火、防溺水、防震、防雷、防疫情、防煤气、防洪、防交通伤害、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伤害侵害的常识和技能,杜绝安全事故。
三、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宣传统战委员何媛。责任部门:文化教育岗。从事学校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曹霞、邓敏、姚辉。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 3人×251天=75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4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40天。包括其他安全检查、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
(四)非执法工作日:369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处理;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对象:
辖区学校、幼儿园。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44天)
二月份:双江小学、双江幼儿园、闇公职中、金龙育才幼儿园、智慧小学、双江中学。
三月份:双江小学安兴分校、双江中学。
四月份:金豆豆幼儿园、双江小学、双江中学。
五月份:双江小学、双江幼儿园、闇公职中、金龙育才幼儿园。
六月份:双江小学安兴分校、智慧小学。
九月份:金龙育才幼儿园、双江中学。
十月份:双江小学、双江幼儿园、闇公职中、金豆豆幼儿园
十一月份:双江小学安兴分校、、智慧小学。
十二月份:金龙幼儿园、双江中学校。
附件7
双江镇2024年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规范全镇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行为,强化消防监督检查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消防执法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要求,以提升我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为着力点,按照合法合理、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通过明确法定职责、规范委托执法职权等形式,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我镇火灾防控基础,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监督抽查的内容。
1. 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査。
2. 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护,是否完好有效。
5.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 是否组织防火检査、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0. 其他依法需要检査的内容。
(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的内容。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双江社区(正街、上下西街、老猪巷、河街、连江路、田坝正街、田坝后街、水街)、杨陵故管处的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上述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 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2. 是否开展防火巡査并建立巡查记录。
3. 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4. 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査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三、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副镇长吕思源。从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杨平、唐天鹏、杨斌。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检查工作日安排中进行明确。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8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07天。包括其他安全检查、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
(四)非执法工作日:36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处理;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五、执法检查范围
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六、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建筑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防火间距、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经营性场所是否存在违规设置集体宿舍等违法行为。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80天)
一月份:正街。
二月份:双桥路。
三月份:上下西街。
四月份:老猪巷。
五月份:河街。
六月份:水街。
七月份:杨陵故管处。
八月份:田坝正街、田坝后街。
九月份:居民小区。
十月份:文南街。
十一月份:文西街、文北街。
十二月份:金龙路。
附件8
双江镇2024年农村道路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确保辖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及时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方便,预防和减少因基础设施损毁引发的交通事故;强化农村道路在建工程安全监管,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农村道路路面破损、基础沉降、防护栏断裂损毁、警示指示标志标牌损坏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道路在建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管。
三、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领导:副镇长张华。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板块城乡建设岗。从事安全检查工作人员3人,分别是:戴雪峰、杨青松、张均。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0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76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75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处理;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五、执法检查范围
(一)辖区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道路在建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管。
六、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农村道路路面破损、沉降影响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农村道路防护栏断裂损毁排查整治。
(三)农村道路安全警示标牌、标志破损排查整治。
(四)农村道路在建工程期间的安全监管。
附件9
双江镇2024年森林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规范全镇森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行为,强化森林消防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森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要求,以提升我镇森林消防安全监管水平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基层森林消防安全管理,夯实山火防控基础,杜绝山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辖区内森林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重要时段(春节期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巡查。
(三)森林消防的警示标牌、标志制作及悬挂。
(四)护林员工作履职尽责情况。
(五)竹、木加工厂安全监管。
三、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副镇长彭啟胜。从事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刘会、夏彦频、沈毅。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 3人×251天=75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68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13天。包括其他安全检查、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
(四)非执法工作日:372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处理;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五、监督检查范围
(一)辖区内森林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重要时段(春节期间、清明节期间祭祀)、6、7、8月森林防火巡查。
(三)对破损的森林消防警示标牌标志及时更换。
(四)竹、木加工厂安全生产监管。
附件10
双江镇2024年养老机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彻底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指示,做好养老机构安全排查、确保养老机构安全措施落实,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通过安全宣传及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及老年人的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使他们认识到安全无小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但害己,更是害人。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防火规章制度,如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等。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及入住老人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食品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合格食材,保证食品储存、加工、分发过程中的卫生条件,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建筑结构稳固,无安全隐患;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完善,防滑防跌倒。电气线路规范,无乱拉乱接现象,防止触电事故发生。设备设施(如床铺、轮椅、电梯等)安全可靠,并定期维修保养。
三、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岗双责责任领导:武装部长高荣鹏。责任部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从事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代春艳、付晓峰、姚运。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 3人×251天=75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08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80天。包括其他安全检查、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
(四)非执法工作日:365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处理;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对象:
辖区养老机构。
六、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08天)
一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二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三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四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五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六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七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八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九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十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月份:双江敬老院、寿而康老年颐养中心、鸿阳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