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上和镇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人员情况
(1)我镇辖7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68.2平方公里,总人口3.1万人。
(2)在职职工63人,其中:行政27人(党委4人、人大1人、政府21人、村官1人);事业33人(文化2人、退役军人2人、社保3人、农业17人、村镇建设3人、产业发展3人、执法大队3人);参公3人。
2.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决议,组织带领全体干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项中心工作和任务;
(二)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的村(居)组织体系建设;领导和指导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三)领导本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招商引资、向上争资工作,做好培植税源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五)组织、协调党、政、工、青、妇、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和周边单位,密切关注辖区内的治安动态,掌握、分析治安状况,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重大问题报告党政领导研究解决;
(六)对本辖区城市管理、计划生育、民政低保、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共有单位机构数11个,其中:行政3个(党委、人大机关、政府机关);事业7个(分别为:综合执法大队(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个:综合执法大队(参公)。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本单位将水务、财政等职能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综合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一个参公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3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8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98 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3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64.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1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1.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6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8.7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68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7.1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 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2.2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38 万元,比2019年增加9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70.5 万元,比2019年减少 4.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2.2 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30 万元,与2019年持平,与上年度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 20 万元,与2019年持平,与上年度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与2019年持平,与上年度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9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24.3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30.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5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桂丹丹 联系方式: 1992360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