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文件的决定
群力府〔2024〕72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站、办、所,镇直各单位:
经群力镇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群力府〔2018〕210号)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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