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群力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和群力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群力府〔2020〕54号
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群力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和群力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部门:
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 号令)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潼南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潼南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分布、发生的新情况及全镇汛期天气预报情况。特制定《群力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并就落实预案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 各村(社区)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立即着手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防御预案要明确责任,加强防范,划定当地地质灾害危险点和易发区,公布地质灾害防御的主要责任人和值班报警电话,应急预案应明确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程序,落实应急反应机构和组成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
二、各村(社区)委会、各部门预案的落实要与“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相结合。要充分调动群众,真正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群测群防体系,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各村委会与有地质灾害隐患的社区签订预防责任书,明确责任人、监测人。因失职发生地质灾害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村(社区)委会、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防灾责任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随时掌握各方面情况。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出现灾情要在组织救灾的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迅速上报。
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群力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突发性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领导是关键,各村(社区)、各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领导责任制,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立即落实专人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同时,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指导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在人员、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防灾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 号令)、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对于工程建设项目,事先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对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进行认真评价,尽量避免或减轻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同时也避免或减轻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危害。
(三)制定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预案,切实落实防治措施
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将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也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潼南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潼南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明确要求。各村(社区委会要查明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分布、类型、规模、主要诱发因素的基础上,落实监测、报警、抢险的组织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填写、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确定避险疏散措施及路线,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上报灾情,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应急反应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 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只有相关部门的重视参与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充分发挥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村组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指导作用,建立起一个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谁受地质灾害威胁,谁有义务监测,将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落实到受威胁的单位和村组,单位领导和村组长就是监测责任人,再确定1-2 名群众作为义务监测员,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监测,监测情况每季度向镇国土房管部门报告一次,汛期每月一次。
(五)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委会要立即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国土房管站要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工作人员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了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咨询。各村委会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力量对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区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对本地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危险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努力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防灾。群力国土房管站要会同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做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督查等工作,重点检查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制定、“两卡”的发放和落实情况,以及“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搬迁避让,杜绝人为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对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有条件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多方筹集资金,及时进行彻底根治,以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且无法进行治理的,要采取以群众自筹资金为主,争取国家适当补贴,政府组织进行及时搬迁避让。
(七)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防灾预案和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
(八)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基金,增加地灾经费投入
为了更有效的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对人民群众的损失,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在群力国土房管站设立群力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专款用于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监测、排查、地灾工程前期治理等。
二、明确分工,落实职责
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共潼南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责任明确,职责落实,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第二章 突发性地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和地灾险情,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潼南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潼南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并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实施原则
以人为本,抢险救人。在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中要以救人为主,高效及时,排险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平战结合、以平备战。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切实做好实施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将事前预防和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提高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以镇党委、政府为主,镇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工作。
二、组织机制
(一)成立群力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
指挥部负责应急指挥、统筹协调处置重、特大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排危。
镇指挥部
指 挥 长:张豪(镇长)
副指挥长:倪应敏(镇统战、宣传委员)
周博(副镇长)
指挥部成员:代海涛 肖旭 邓松 刘璐 龚鹏举
骆 伟 李果红 杨文国 石淞汀
陶 涛 张定生
办公室主任:龚鹏举
办公室成员:龚鹏举 罗勇
办公地点:群力镇党政办公室
(二)抢险救援指挥部工作职责
1、向区国土房管局、区民政局、区救灾办、区应急办、区政府报告重、特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
2、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处置指令,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或采取其他措施;
3、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4、负责指挥、调度、调动警力、民兵及镇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协调社会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
(三)镇政府有关部门职责
1、镇防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管全镇地质灾害工作。(1)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村、社防灾预案。(2)组织相关部门对汛前地质灾害重点检查和汛期前抽查。(3)组织对村、社相关部门对汛前地质灾害重点检查和汛前抽查;提出防治方案,向上级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实施。(4)按时汇总全镇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并上报区国土房管局和镇人民政府。(5)对建设用地进行地质灾害性危险评估。(6)负责地质灾害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2.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迅速查明灾害有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并将了解的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圈定危害地段加强现场警戒监测,参与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镇财政所: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镇民政办:协助村、社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帮助村、社安排灾民生活,提出救济粮分配方案。
5.群力派出所、综治办、水利管理员:当地质灾害威胁到公路、水库、河堤时,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并及时制定抢险疏通方案,迅速恢复交通和正常使用。
6.群力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要的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群力中心卫生院:地质灾害发生时,组织医护、防疫、药品、药械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
8.群力学校:负责学校危岩崩塌、危房垮塌的监测和治理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负责转移师生和教学设备,保证师生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四)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1.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地质灾害点的群众了解防灾知识,做到群防群治。
2.组织灾区群众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3.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灾民,确保一方平安。
5.在本级中安排专项救灾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6.组织汛前地质灾害检查组,灾害检查组,检查本区域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制订防灾预案。
7.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及时、准确上报镇领导小组。
(五)汛期检查组职责
1.摸清镇域内的地质灾害性情况,对存在险情的危岩、滑坡、崩塌、工程地质灾害、病害水库、病害河堤等要逐一调查,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出来的重点灾害点向镇领导小组汇报,进行重点防范。
2.检查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变形逐步加剧的灾害体是否进行了24小时值班巡查,是否做好了险灾预报等。向群众宣传防灾常识,灾前预兆常识,认真向群众传授地质灾害监测方法,现场传授和指导险区群众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什么方式和路线撤离避险,并将其制作成宣传资料,发放到险区群众手中,通过汛前检查,对重点灾害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患措施,进行重点监测和防患,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群防体系。
3.设立汛期地质灾害报警电话,电话号码为:44816771,随时接听灾区情报。
(六)抢险队职责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组织落实一支抢险队伍,作为常备队伍,一旦发生险情,服从防灾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配,及时赶到灾区现场进行人员疏散和物资转移,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对已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七)镇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镇地质灾害预案制定出:1.组成汛前检查组和24小时值班巡查组。2.检查责任人落实,速报制度建立,地质危房应急抢险人员,相关队伍组建。3.深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危房现场,密切关注和排查险情的发生情况,形成记录的相关情况。
三、灾情报告
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害)发生后,受地质灾害影响或知情者应当立即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按照等级、时限和报告原则:特大型地质灾害,大型地质灾害,中型地质灾害在10分钟内立即以电话等方式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镇人民政府同时转国土部门,小型地质灾害在2小时内上报镇人民政府同时国土部门。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当地村(居)委会按规定上报的同时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护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单位。
(二)地质灾害灾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险情的潜在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三)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四)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四、责任追究
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潼南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潼南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等规定,有关部门应对以下行为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
(一)对重特大突发地质灾害和重、特大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迟报、漏报、瞒报的;
(二)拒不执行灾害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 预案的管理与实施
一、预案的管理
各村(社区)委会和镇直各部门应当参照《群力镇2018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群力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和房屋住用安全防治以及应急抢险预案。预案应每年进行修改完善做好管理和保存,并抄送古溪国土房管中心所备案。
二、预案的实施
(一)本预案在没有新的预案出台前长期有效;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群力镇地质灾害防御主要责任人及
值班报警电话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办公室 |
手机 | ||||
1 |
镇人民政府 |
张豪 |
镇长 |
44816771 |
18375870008 |
2 |
镇人民政府 |
倪应敏 |
镇宣传、统战委员 |
44816771 |
13618258599 |
3 |
镇人民政府 |
周博 |
副镇长 |
44816771 |
13896184332 |
4 |
镇人民政府 |
邓松 |
组织委员 |
44816771 |
18725888678 |
5 |
镇党政办 |
龚鹏举 |
主任 |
44816771 |
13648394541 |
6 |
石淞汀 |
综合执法大队长 |
44816771 |
13608356798 | |
7 |
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
罗 勇 |
工作站 |
44816771 |
13637764348 |
8 |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刘璐 |
主任 |
44816771 |
15902337499 |
9 |
镇民政办 |
李果红 |
主任 |
44816771 |
15823263898 |
10 |
镇平安建设办 |
杨文国 |
负责人 |
15923199468 | |
11 |
镇应急管理办 |
骆伟 |
负责人 |
44816771 |
15310187073 |
注:地质灾害报警电话:110(公安局),448167711(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