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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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7

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在区府办《工作通知〔20251 》文件指导下,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米心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和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抓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确保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更新工作动态类信息90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一)依法履职,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保证公开内容准确、真实、高质。2024年我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政府网站主要公开了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及基层政务公开等相关信息,共计91条,其中重点公开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43条;更新工作动态90条,内容包含当前重点工作情况及转发宣传全国、全市、全区重大会议精神、政策等。线下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放置政务公开制度汇编、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务信息公开意见建议表等相关文件、表格,畅通群众了解交流渠道。

(二)积极回应,依法公开申请公开信息

依据《条例》,结合本镇实际,在政府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八个疑问及申请表,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规范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台账,为群众理清依申请公开思路,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2024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按时办结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大力开展信息公开等政策法规宣传

在政务公开专区放置重庆市潼南区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及接收地址一览表,主动向社会公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电话、收件地址,方便群众咨询。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四)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利用好重庆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认真按照《条例》、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完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区政府要求,妥善摆放政策汇编、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公报、市级政府公报、依申请公开办理台账等资料。

(五)持续加强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2

01

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2.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2.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全面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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