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3771757124M/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米心府〔2023〕69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米心镇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心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森林防火意识,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米心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人民政府    

20235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米心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关注森林安全、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提高市民森林防火意识,增强全民森林防火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宣传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宣传方式

1.宣传重点时段:清明节期间祭祀和春耕农事用火较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要加大对清明节期间和春耕时节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区域:林缘和林区坟山,田间地头和林缘区域,街头及村社人口密集区域。宣传方式:各村社采取护林员携带小喇叭播放防火知识的方式进入林缘、林区坟山和田间地头进行宣传;各村社在入山主要路口张贴小标语;开展两次以上街头宣传,各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宣传防火知识,有条件的村要利用显示屏轮番播放防火知识。

2.宣传重点时段:针对7-9月高温天气杂草树叶干枯、易燃物多和暑假期间避暑旅游、野炊、自驾露营等情况,加大对野外用火防控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区域:成片林区及林缘,穿越林业高压线路,易燃易爆仓库等。宣传方式:各村成片林区及林缘要安排护林员全天巡护和流动宣传;各涉林企业要守住自己的山头,安排专门的护林员进行全天巡护并宣传;对井场、基站、加油站等重要设施周边进行隐患排查、增设防火标语和标识。

3.宣传重点时段: 五一国庆、“春节”等时间节点,节假日外出人员剧增,要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区域:成片林区、有林产品采摘和销售的涉林企业、开设有参与式、体验式农事活动的企业。宣传方式:各村成片林区及林缘要安排护林员全天巡护和流动宣传并在林区林缘张贴宣传标语;企业要安排专门的护林员进行全天巡护并宣传,布置2--3幅宣传标语。

二、宣传对象

清明节期间宣传主要对象是坟主祭祀家庭、春耕农事活动农户、林缘农户、林区住户和老人、小孩、智力障碍患者、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人。

高温伏旱期和五一国庆春节等时间节点主要宣传对象是涉林企业、林缘林区生产生活用火单位和住户,林区旅游、野炊、露营、乘凉避暑人员,中小学生,老人、小孩、智力障碍患者、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监护人。

三、开展活动

(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3月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通过街头宣传、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二)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通过街头宣传、发放资料的形式开展。

(三)网络媒体广播宣传。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米心社区和有条件的村社LED显示屏播放《森林防火通告》,插播森林防火宣传滚动字幕;村村通广播播放《森林防火通告》及相关法规;乡镇电视首页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发送森林防火短信。

(四)流动宣传。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组织宣传车开展重点区域流动宣传,结合米心社区、夏家社区场镇赶集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