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2557/2021-0004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龙形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体裁分类 ]
公文
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龙形府〔2021〕264号)
龙形府〔2021〕264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直各单位:
经龙形镇党委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龙形镇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1日
附件
龙形镇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备注 |
1 |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区龙形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龙形府〔2019〕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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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龙形府〔2018〕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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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形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保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龙形府〔2017〕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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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龙形府〔2019〕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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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市潼南区龙形镇党政办公室2021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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