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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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2557/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龙形府〔2020〕33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龙形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 体裁分类 ] 公文

关于印发《潼南区龙形镇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潼南区龙形镇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潼南区龙形镇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

2020220



潼南区龙形镇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工作,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开展,尽快形成农户分类、村社收集、镇街转运、集中运输处理的治理模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工作,在2020年内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形成全体村民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年度目标:

2020年初,各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分类指导员、保洁员培训到位,利用各种形式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广泛宣传,经常性开展宣传引导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中,切实提高村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村民知晓率100%,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规划到位,部分设施设备设置到位,分类示范覆盖80%以上行政村。

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奖惩机制,推进垃圾分类责任制落实,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覆盖8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并实现长效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分类标识

各行政村分类设施要按照重庆市统一规范的要求,有明显的标识标记,蓝绿红分别表示三种不同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颜色为灰色。

(二)分类标准

1. 易腐垃圾。包括剩菜剩饭等餐厨垃圾、菜叶菜根及烂蔬菜、瓜果皮、植物藤蔓、落叶、粪便等。该类垃圾可采取就近就地沤肥、堆肥,或混合畜粪发酵产沼气,发展生物质能源。

2.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包装物等。该类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点(站)统一收购处置。

3. 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废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该类垃圾由镇统一运输到生态环境局指定的集存点或处理企业。

4. 其它垃圾。除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包括受到污染无法再生利用的纸张、废旧衣物、一次性餐具、烟头。该类垃圾按现行办法转运到区处理场,由镇统一运输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厂或其它专业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分类流程

农户自行负责所居院落、田间地头的环卫保洁,将生活垃圾分类后放入相应垃圾收集容器,实现农村垃圾源头减量收集。     

各行政村对现有环卫队伍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后,负责村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并通过简易垃圾收集车将聚居点的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村垃圾收集转运点、堆肥池和回收站。

镇负责收集各村垃圾集中点的生活垃圾,并将各行政村垃圾分类运输到回收站。

(四)管理要求

1.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建设,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完善监管和保障机制,强化垃圾分类法规、标准、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对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2.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督促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人员按照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

3.实施分类的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统一、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通过颜色、图形和文字形式进行区别。按规定明确专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收集容器,如损坏、卫生差的收集容器及时整改。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0220日至2020228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制落实

1.成立领导小组。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2.成立工作小组。各行政村成立由镇相关负责人为组长,各行政村村主任为副组长,村委会人员为成员的垃圾分类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建设,建立镇、行政村干部和保洁员为骨干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任务和职责,开展日常宣传和引导,做好统计记录。

(二)宣传教育阶段(202031日至2020330日),加大宣传引导,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普及

开展经常性宣传活动。镇、行政村通过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以及宣传栏、墙报、标语等方式,反复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大力开展村民教育、家庭教育、学生教育,让广大村民普遍认识生活垃圾的种类,掌握分类方法,提高参与热情,并纳入村规民约管理中。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41日至2020530日),编制分类示范实施方案,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示范

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我镇要根据行政村实际,构建农户分类、村社收集、镇街转运,集中运输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运行体系,有效收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

1.基础设施建设。各行政村居民聚集点(根据地理、居民分布情况和人口多少,原则上每50人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至少合理配置一处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易腐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其它垃圾桶各一个),其他散居户应合理统筹,在适当位置设置一处垃圾分类收集点。

2.队伍及收运体系建设。各行政村:根据面积人口配备保洁员,分类指导员,督促、指导农户源头分类和再分类,镇根据行政村的面积和人员及产生垃圾的量配足分类运输人员,建立片区联系制度,有效督促指导好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快速高效地将各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到回收站、垃圾处理厂。

(四)巩固完善阶段(202061日至20201130日),结合优秀经验,各行政村再接再厉,弥补短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机制,探索实现长效管理。

(五)总结评估阶段(2020121日至20201230日),结合实际实践,总结示范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形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镇、行政村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机制,提供设施建设和设备存放用地条件,明确相关责任,精心组织工作的落实。做到专人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加快具体工作的实施,实现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确保经费投入,保障长效运行
为确保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工作的正常推进,必须充分整合资源,全面建立镇村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经费。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通报
建立工作实施进度、会议协调、现场督查、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镇要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与考评,对工作推进滞后的村要限期整改并纳入考核,与年终考核挂钩。

附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示范村建设任务安排表

附件: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示范村建设

任务安排表

2019年建成垃圾分类村

高桥村、龙形村

2020年建成垃圾分类村

丁坝村、池坝村、洪兴村、高楼村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党政办公室            20202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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