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带领区相关部门到花岩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5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燕率执法检查组,联合区相关部门深入花岩镇红蓉养猪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旨在推动法律条款落实落细,促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生猪养殖产业协调发展。
直奔现场,严查法律执行实效。检查组一行实地走访红蓉养猪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的条款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环保设施运行:现场查看粪污收集、沼气发酵、有机肥生产等处理设施是否规范运行,污水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二、风险隐患防控:检查养殖场是否违规占用河道缓冲带,粪污贮存池防渗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行为;
三、废物资源化利用:养猪场采取“收集—处理—发酵—还田”全链条闭环处理模式,通过干湿分离,减少混合污染;通过发酵处理将畜禽粪便科学还土还田;
四、人员管控情况:了解养猪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实行封闭式管理。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严守长江生态红线,严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利益。落实动态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形成落实长江保护法的长效机制,助力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