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花岩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花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花岩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花岩府〔2022〕9号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中心)、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内外兼修建设美丽乡村,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全面推广运用以人居环境整治为主的积分制度。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
积分制度范围是全镇所有村(社区),以村(社区)为单位;积分对象为各村(社区)居民户(必须是在家居民)。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
二、积分项目及评定标准
积分基础分为10分,根据情况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每月一评,逐月累加。
(1)基础分项10分
1. 人居环境5分
(1)庭院“三不见”1分:不见白色垃圾、不见生活垃圾、不见建筑垃圾。
(2)室内“三整齐”1分:家具家电放整齐、被子床单放整齐、生活用品放整齐。
(3)厨房“三要”1分:要通风透气,要摆放合理,要洁净有序。
(4)厕所“三无”1分:无溢流(有冲水箱和三格式化粪池)、无蚊蝇、无臭味。
(5)室外(含屋檐)“三归”1分:农具归顺、柴草归位、畜禽归栏。
(6)处事“三和”1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与人和善。
2. 村规民约2分
(1)遵守村规民约1分。
(2)支持和配合村委工作,积极参与村民会议等集体活动0.5分。
(3)婚丧嫁娶、满月、祝寿、升学、入伍、乔迁、开业等不大操大办、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0.5分。
3. 乡风文明2分
(1)拥护党的领导,听党话跟党走1分。
(2)尊老爱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1分。
(二)加分项
1.家庭成员中有做好人好事的,加1分/件。
2.积极参与或配合志愿服务,加1分/次。
3.主动支持并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等人居环境整治的,加2分/件次。
4.庭院栽花植绿效果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加1分。
5. 积极参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加1分。
6. 解决村集体急难险重问题或在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镇人民政府认定),加5分/次。
每月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三)减分项
1. 参与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造谣、传谣的,扣1分/次。
2.乱搭乱建,扣1分/次。
3.与邻里发生矛盾,扣1分/次。
4.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扣1分/次。
5.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扣5分/次。
6.有家庭成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如秸秆焚烧,扣2分/次。
7.有家庭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在影响期内只积分,不参与兑换。
三、积分评定方式及时间
积分评定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实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评委由驻村干部、网格员、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组成。实行评分小组分片负责,每组不少于3人,具体负责包片内农户积分的评定工作,并对评分结果负责。
检查评定时间由各村(农村社区)自行决定,每月底前做好积分卡填写和汇总上报。
四、积分公示及奖励兑换
(一)积分公示
每月评分结束后,由各村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积分台账,于每月1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和各社人员相对集中地方张贴更新积分情况,同时公示光荣榜和开展评分及检查图片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各村可通过微信群、QQ群公示到一家一户,也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集中宣布当月积分和累计积分,表扬累计积分多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各村(社区)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并公示。
(二)物质奖励
1.物品兑换。按照积分与物品价值匹配的原则,积分满10分后,可以以积分兑换相应日常用品。
2.兑换时间。每月20日左右(党日活动日)为积分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各村民小组长可组织群众集中兑换。集中兑换应富有仪式感,通报表扬门前“三包”完成好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
3.积分转存。积分卡可以将兑换奖品后剩下的分转存下一期。
4.年终评比。凭全年累计积分兑换一次奖品,按照常住户数的20%设置奖励名额,一等奖奖品价值5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30元、三等奖奖品价值20元,分别占奖励总名额的20%、30%、50%。
五、经费保障
镇、村两级统筹解决。
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宣传动员,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在开展评比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阳光透明,杜绝一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情况发生。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建好农户积分台账,做好积分登记、清算、公示和资料归档工作,充分利用好积分制激励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各项工作。
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典型的选塑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广播等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辐射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花岩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度评分表(样表)
2.各村乡村治理评议花名册
3.花岩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商品兑换对照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花岩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度评分表(样表)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时间:
序号
|
姓名
|
村(社区)
|
组别
|
人民环境6分 |
村规民约2分 |
乡风文明2分 |
加分项(按实际情况加分,每月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
减分项(每月得分减完为止) |
得分 | |||||||||||||||||||
庭院“三不见”1分 |
室内“三整齐”1分 |
厨房“三要”1分 |
厕所“三无”1分 |
室外(含屋檐)“三归”1分 |
处事“三和”1分 |
遵守村规民约1分
|
支持和配合村委工作,积极参与村集体会议等集体活动0.5分
|
婚丧嫁娶、满月、祝寿、升学、入伍、乔迁、开业等不大操大办、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0.5分
|
拥护党的领导,听党话跟党走1分
|
尊老爱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1分
|
家庭成员中有做好人好事的,加1分/件
|
积极参与或配合志愿服务,加1分/次
|
主动支持并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等人居环境整治的,加2分/件次
|
庭院栽花植绿效果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加1分
|
积极参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加1分
|
解决村集体急难险重问题或在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镇政府认定),加5分/次
|
参与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造谣、传谣的,扣1分/次
|
乱搭乱建,扣1分
|
与邻里发生矛盾,扣1分
|
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扣1分/次
|
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一次扣5分
|
有家庭成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如秸秆焚烧,乱倒垃圾,周边脏乱差的一次扣2分
|
有家庭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在影响期内只积分,不参与兑换
|
| ||||
不见白色垃圾、不见生活垃圾、不见建筑垃圾 |
家具家电摆放整齐、被子床单叠放整齐、生活用品堆放整齐 |
要通风透气,要摆放合理,要洁净有序 |
无溢流(有冲水箱和三格式化粪池)、无蚊蝇、无臭味 |
农具归顺、柴草归位、畜禽归栏 |
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与人和善 |
附件2
花岩社区乡村治理评议花名册 | |||||
序号 |
组别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电话 |
1
|
2组
|
彭科全 |
男 |
镇网格员 |
13982182975 |
廖德超 |
女 |
社长 |
15320486250 | ||
陈绍洲 |
男 |
党员 |
18385585644 | ||
2
|
3组
|
黄志强 |
男 |
镇网格员 |
15111865905 |
余正康 |
男 |
社长 |
15828888696 | ||
余相清 |
男 |
党员 |
18883472180 | ||
3
|
4组
|
赵术雄 |
男 |
镇网格员 |
15086827654 |
李晓琴 |
女 |
社长 |
17783025340 | ||
简奉安 |
男 |
党员 |
13028393931 | ||
4
|
5组
|
范树学 |
男 |
镇网格员 |
13883878208 |
付孝艳 |
女 |
社长 |
18883473455 | ||
吴大树 |
男 |
党员 |
18223465367 | ||
5
|
6组
|
周冰 |
女 |
镇网格员 |
13640590213 |
吴红梅 |
女 |
社长 |
15123337182 | ||
黄永清 |
男 |
党员 |
13996432565 | ||
6
|
7组
|
李建伟 |
男 |
镇网格员 |
15023112632 |
张嘉立 |
男 |
社长 |
15213448991 | ||
吴希荣 |
男 |
党员 |
15996260898 | ||
7
|
8组
|
王泽 |
男 |
镇网格员 |
15826002699 |
唐珍珍 |
女 |
社长 |
18716679328 | ||
吴良安 |
男 |
党员 |
13637875764 | ||
8
|
9组
|
谢林汕 |
男 |
镇网格员 |
15223199762 |
李尤庆 |
男 |
社长 |
15023206538 | ||
朱华国 |
男 |
党员 |
15023206538 |
附件3
龙怀社区乡村治理评议花名册 | |||||
序号 |
组别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电话 |
1
|
1组
|
邓 松 |
男 |
镇网格员 |
18725888678 |
吴 红 |
男 |
社长 |
13062370107 | ||
吴贵芬 |
女 |
妇女小组长 |
18983037689 | ||
2
|
2组
|
罗懿铭 |
女 |
镇网格员 |
18223223215 |
尹从新 |
男 |
社长 |
15310388820 | ||
陈玉兰 |
女 |
妇女小组长 |
18983762839 | ||
3
|
3组
|
殷安富 |
男 |
镇网格员 |
15178847509 |
李良荣 |
男 |
社长 |
13271890895 | ||
袁金素 |
女 |
妇女小组长 |
19122127465 | ||
4
|
4组
|
刘 锋 |
男 |
镇网格员 |
13896006601 |
陈益国 |
男 |
社长 |
17784298405 | ||
陈结婷 |
女 |
妇女小组长 |
19112093636 | ||
5
|
5组
|
陈子祥 |
男 |
社区网格员 |
17772417419 |
陈子明 |
男 |
社长 |
17059579859 | ||
全联琴 |
女 |
群众 |
15723028768 | ||
6
|
6组
|
胡 红 |
男 |
镇网格员 |
15922752033 |
刘应和 |
男 |
社长 |
15523392718 | ||
郑秋凤 |
女 |
妇女小组长 |
15310497303 | ||
7
|
7组
|
宋 亮 |
男 |
镇网格员 |
13896037258 |
李绍堂 |
男 |
社长 |
13627672138 | ||
曹小燕 |
女 |
妇女小组长 |
17794294464 | ||
8
|
8组
|
蔡章强 |
男 |
镇网格员 |
18323488668 |
田荣春 |
男 |
社长 |
15923908758 | ||
肖文凤 |
女 |
妇女小组长 |
15823135169 | ||
9
|
9组
|
郎冬梅 |
女 |
镇网格员 |
15023110321 |
蒋昌永 |
男 |
社长 |
13650596524 | ||
全登英 |
女 |
群众 |
15213354662 | ||
10
|
10组
|
夏韦智 |
男 |
镇网格员 |
18225068368 |
蒋敬碧 |
女 |
社长 |
15823132377 | ||
陈长淑 |
女 |
妇女小组长 |
15023240266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