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花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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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44XU/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潼农〔2022〕256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花岩镇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体裁分类 ] 投资项目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潼南区市级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各镇,委属各单位,相关经营主体:

加强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成为优势特色产业、现代技术与装备、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现就2022潼南区市级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入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

重点支持从事柠檬种植、加工、营销、三产融合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优先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负责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经营主体征信良好,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能够按要求如期完成项目,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农户土地流转租金或务工工资

具有一定的种植、加工、经营规模

符合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有申报意愿的主体,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入库

(二)镇(街)审核。属地镇(街)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土地流转金等情况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在当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将项目申报资料电子件及经镇(街)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纸质件一份送区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科

(三)区农业农村委核准区农业农村委各业务主办科室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会商相关科室后提出是否入库意见,入库项目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发展计划科分类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立项。

四、项目内容

(一)支持方向以柠檬为主导产业,重点支持标准基地建设、初加工、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市场营销等环节。

标准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基地提档升级;初加工、精深加工冷链物流重点支持生产设备、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营销环节重点支持线上网店及线下直营店建设。

(三)补助标准。标准基地建设、初加工、精深加工、冷链物流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单个项目申报补助资金,原则上农业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农民合作社不超过60万元,家庭农场不超过30万元;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均须提供正式发票。市场营销环节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线下直营店或抖音、淘宝、京东等线上主流平台上以直播带货、网店等方式销售潼南柠檬,年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上的,每年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平台账号、网店名称、产品包装需带有潼南柠檬字样。

(四)股权化改革。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以上(含)的原则上要纳入股权化改革,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五、相关要求

(一)按时报送资料。各镇(街)202281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及单个项目申报表交区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科

(二)加强宣传。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建设期限。所有项目原则上在建设任务下达后一年内全部建设完成。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333号潼南区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科

人:袁崇淋

    话:023-44559698

电子邮箱740851820@qq.com

附件:12022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22022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表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726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726日印


附件1

2022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汇总单位:(签字、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镇街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

实施单位联系电话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是否贫困村



































































说明:镇(街)汇总由镇街主要领导签字;区农业农村委业务主管科室汇总由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2

2022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表

镇街: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是否贫困村


计划投资


其中:申报财政资金


实施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建设工期


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实施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截至目前,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土地流转金,同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22年  月   日

镇街意见

经查实,该单位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土地流转金,申报项目内容真实,同意申报入库。                                      

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2022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委意见

业务主管科室

经实地核查,会商相关科室,同意(不同意)入库。                                

负责人(签字、盖章):                     2022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签字、公章: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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