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花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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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44XU/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潼农〔2022〕268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花岩镇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推动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90号)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潼南辖区范围内的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潼南辖区范围内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重点支持区级及以上“四化”家庭农场(包括按照渝农发〔2013248号创建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阶段监测不合格或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目录的主体不得申报。

二、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每个农民合作社项目最多补助资金20万元,每个家庭农场项目最多补助资金5万元。

三、支持方向

(一)农民合作社项目。重点支持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进大豆油料产能提升;支持改善生产条件,规范财务核算,应用先进技术,推进社企对接,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二)家庭农场项目。重点支持区级及以上“四化”家庭农场从事粮油作物种植;支持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规范财务核算,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要求自愿向所在镇街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在镇街审核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上报。区里根据各镇街申报主体推荐情况,经评审、审定、公示等程序后下达建设任务。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于202281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简单装订(不胶装);电子档一式1份,与纸质件内容一致。

(一)农民合作社项目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二)家庭农场项目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技能培训证明复印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

六、其他要求

1.各镇街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上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等负责。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建设项目用地必须合法合规。

2.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享受财政资金总和不得超过同类型机械和设施设备市场平均售价的50%

3.已获得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不再申报。同一申报主体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当年只能申报一次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多次申报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02283

(联系人:苏俊;联系电话:18983422608

附件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2022年  月  日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备注

业务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财政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长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自愿申报此项目,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镇街

意见

经严格审核把关,该项目及相关材料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同意推荐上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8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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