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花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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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44XU/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潼卫计发﹝2018﹞124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花岩镇 [ 主题分类 ] 计划生育 [成文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规范村(社区)婚育情况证明的通知

潼卫计发﹝2018﹞124号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规范村(社区)婚育情况证明的通知


各镇街卫生计生办、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村(社区)婚育情况证明的通知》(渝卫发2018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规定严格执行。要做好信息基础工作,确保人口信息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按新要求启用《重庆市婚育情况证明》,全面做好方便群众办证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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