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44XU/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潼卫计发﹝2018﹞124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花岩镇
[ 主题分类 ]
计划生育
[成文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规范村(社区)婚育情况证明的通知
潼卫计发﹝2018﹞124号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规范村(社区)婚育情况证明的通知
各镇街卫生计生办、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村(社区)婚育情况证明的通知》(渝卫发〔2018〕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规定严格执行。要做好信息基础工作,确保人口信息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按新要求启用《重庆市婚育情况证明》,全面做好方便群众办证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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