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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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298L/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古溪府〔2023〕68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古溪镇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 体裁分类 ] 其他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古溪府〔2023〕68号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

管理办法》的通知


双龙社区,各镇直单位:

为促进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改善场镇人居环境,现将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令〔2011〕第3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于2023年7月1日以前将清洁费缴纳至镇政府财政所指定的帐户上。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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