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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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2-25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古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区工作部署,严格按照《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潼南府办发〔20258号)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大会常态化学习内容。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11次、全镇干部法治专题大会6场,指导村(社区)开展党员干部学法46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将其核心要义贯穿于重大决策、矛盾化解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正确、行动有力。

(二)压实第一责任,提供坚强保障。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5次研究法治工作,审定年度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综合目标考核。带头讲法治课3次,牵头开展重要普法活动3次,带队开展执法检查6次。足额保障法治经费,更新执法装备,征订核心法治报刊,夯实工作基础。

(三)规范决策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全年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率保持100%。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专题学习10次,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四)深化执法改革,促进规范文明。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4期,覆盖一线执法人员11人次。推行以“细心、耐心、公心”为核心的“溪心执法”。推广“信用+执法”“扫码入企”等暖心执法模式,执法人员活跃率100%,全年入企检查46户次,规范率100%。送法进企业14次,为8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有效优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权力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年度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2025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化政务公开,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重大事项实行决策、执行、结果全流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六)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深化拓展“古溪调解模式”,健全“镇-村-社”三级调解网络,实现访调、警调、诉调“三调对接”常态化。配备专兼职调解员74名,实现村级“法律明白人”116名全覆盖。全年成功排查调解矛盾纠纷332起,化解率96.7%,其中80%以上在村(社区)层面得到有效化解,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七)推进全民普法,营造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9场次,覆盖群众近万人次。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将法治实践纳入乡村治理,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25户,协助修订村规民约76条,群众法治意识和素养显著提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做到“抓法治”与“抓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强化统筹谋划,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并进。二是坚持示范引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亲自参与普法宣讲和执法检查,树立依法办事标杆。三是狠抓督促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开展专项检查2次,将法治建设实绩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形成重法治、抓法治的鲜明导向。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能力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应对新型复杂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对偏远地区和特定群体(如留守老人、青少年)的精准性、吸引力不足。主要原因:部分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学法用法激励机制不完善,内生动力不足;普法方式创新不够,缺乏精准滴灌。

(二)制度机制效能有待优化。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更新滞后于基层治理新需求,跨部门协同执法中的信息共享、流程衔接仍不够顺畅。主要原因:制度建设前瞻性不足,对治理新情况预判不够;缺乏常态化的制度效能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监督制约力度尚需提升。监督方式仍偏重事后案卷评查,对执法现场的实时、过程性监督手段有限,社会监督和智能化监督渠道有待拓宽。主要原因:智慧法治建设投入和应用深度不足,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监督的效果未充分显现;监督体系多元化、智能化水平不高。

(四)学用结合效果不够理想。部分干部学法与日常工作实践结合不紧,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差距。主要原因:法治培训内容针对性、实战性不强,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价任用关联度不够,刚性约束不足。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实施“法治素养精准提升工程”。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推行“实战跟学”模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学法用法作为干部评价、任用的硬指标,定期开展测试考评,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深化“制度执行力建设行动”。建立年度“制度效能评估”机制,对关键制度特别是协同执法机制进行集中梳理和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管理制度,强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刚性约束,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三)推进“智慧法治建设行动”。推广“信用+执法”、深化“扫码入企”等模式应用,推动执法数据归集共享,逐步实现线上数据化监督和智能预警,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四)实施“基层依法治理强基行动”。持续深化“古溪调解模式”,制定村级依法治理清单和操作指南,加强对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实操培训和案例指导。健全“三调对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实质性化解,筑牢和谐稳定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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