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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溪镇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30

古溪镇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会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潼委法〔2022〕5号)的文件精神及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辖区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我镇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龙头”来抓,通过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镇村干部大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多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深入领会“十一个坚持”的目的和意义,并抓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同时通过交流发言、写学习心得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队伍定期参加培训、全体镇村干部参加法律学习和法治理论考试等方式,让所有镇村干部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12次;组织镇村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确保参考率100 %,合格率100%;组织执法队伍参加线上学习49人次,参加执法培训4人次;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32场次。

﹙二﹚规范行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我镇是重庆市行政体制改革试点镇,目前网审平台发布的205项公共服务管理事项和区政府下放的169项行政权力已全部赋权到我镇。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我镇一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对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抓好立改废工作、用制度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目前已废止5个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实现权责统一,实行每半年向党委汇报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镇人大提请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今年共完成简易程序6件,一般程序6件,共计罚款0.49万元。

(三)带头履责,党政领导落实第一责任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多次带头开展法治宣传、安全检查和学法普法。带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场次,带头开展安全执法检查12次,带头开展治安巡逻2次。二是充分发挥党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2022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三是有序推进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定期学法用法制度和分类专题培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主要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二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按照确定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形成纪要的程序进行充分讨论并制定决策。重大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2.加强政务信息宣传,实施“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和目录及时填报公开内容,严格审定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全面公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和目录及时填报公开内容,严格审定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全面公开。同时,充分运用现有的公开栏、户外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加强政务信息的公开传递,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另外,我镇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力度,确保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公众普遍关注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及时公开。主动公开镇属各部门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建的投诉及责任追究查处结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实行行政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

3.强化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目前已完成“镇-村-社”三级调解网络,成立镇级调委会1个,村级调解工作室23个,派驻法庭调解室1个,派驻派出所调解室1人,专职调解员7人,村级调解员48人。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进行多元衔接,全力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二是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作用。整合调解员、信息员、志愿者等各类综治力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重点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办结中联办督办件4件,办结市联办交办件3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3起,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全年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

4.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机制,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镇党委、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实事工程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居)委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季度有工作例会进行研究部署,年终有检查考核。

5.加强普法工作力度。以全民普法为主线,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法律明白人”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共组织开展大型综合法治宣传活动4场次,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居活动55场次。政府和村(村区)全部聘请法律顾问,确保了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不足

(一)规范性文件管理仍需加强。政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在审批、报备、废止等程序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监督检查力度有待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中有可能发生的问题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人民监督,畅通舆论监督,落实自我检查。

(三)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规范行政行为,要做到以制度管人,以机制促规范,减少不必要的违法风险,就需要我们不断健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等工作,探索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执法检查常态化模式;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落实职责内容及考核标准。

(三)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新时期各类矛盾纠纷。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源头上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规范、约束机关行为;用制度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健全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实现权责统一。

(六)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

(七)建立权责统一的运转机制。应尽快建立权责统一的基层政府运转机制,建立权责统一、事权划分清晰、运转高效的基层政府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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