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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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298L/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古溪府〔2023〕199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古溪镇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成文日期 ] 2023-12-26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 体裁分类 ] 其他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潼南府办〔2023〕63号文件精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按照《条例》规定,2024年春节期间我镇辖区划定禁放区域为双龙社区正街段和古溪正福农贸市场内,继续坚持禁放规定。即日起,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镇燃管办”)全面启动2024年春节燃管工作,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工作,认真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本地区、本行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全覆盖无死角。各村(社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镇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存、禁放”“燃放区文明、安全、有序燃放”要求,立即启动相关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针对儿童被烟花爆竹炸伤烧伤易发多发的情况,突出加强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有序燃放。

(一)2024年2月4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村(社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组织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二)镇教管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

(三)镇应急办、古溪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村(社区)宣传栏,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在各入古溪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辖区内张贴并向入古溪旅客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五)各村(社区)要将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进行发放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三、严格全程监管,加强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案件事故发生。要突出重点,对禁放区、禁放场所及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清险除患。

(一)镇应急办要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安全管理,督促经营零售户严格落实货源、销售管理,落实流向登记制度,落实凭身份证购买制度和销售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明火。

(二)古溪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人员、车辆资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依法检查运输许可,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密管控措施,严防运输安全事故。

(三)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双龙社区要在临近春节前组织清掏管理的化粪池等地下管网设施,开展易燃易爆气体检测,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古溪市场监管所要加大我镇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进货质量。

(五)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

四、加大联动执法,严格依法查处。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点上查私售、面上查私存、道路查私运、禁放区查私放”,强化与周边镇街的区域联动合作,加大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整顿力度。古溪派出所对侦办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户和寄递物流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消除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大道路运输检查频次,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等违法行为,对寄递物流渠道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打击力度。

镇应急办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事故。

五、严格管控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履职尽责,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严格落实重点时段监管措施。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要节点,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网格化”管控力量,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定人定岗定责,确保管控看护力量落实到位。

(二)加强突发事件处置。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处置准备。古溪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镇专职消防队要制定工作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强化战备值班,落实消防车在重点区域、道路实施驻防,确保第一时间开展先期火情处置。古溪中心卫生院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六、重视信息报送,畅通工作渠道。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   

(一)各村(社区)、各部门报送燃管成员名单,2024年2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镇应急办。

(二)镇专职消防队春节期间每日18∶00前报送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灾害事故(除夕夜从18时起至次日凌晨2时,每2小时报1次)。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镇燃管办地址:潼南区古溪镇黄桷街42号(镇应急办105办公室)。联系人:张成新(44210001、13594350189)。

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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