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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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298L/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古溪镇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 ] 2023-07-05 [ 发布日期 ] 2023-07-05 [ 体裁分类 ] 其他

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域清漂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域清漂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为落实《潼南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水域清漂工作评分细则》工作计划,做好“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的五清治理工作。进一步实现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进行经常性打捞保洁,确保我镇河流水面洁净,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二、实施具体行动,层层压实责任

清漂行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镇统一组织和村自行清理的结合工作方式,对水面漂浮物进行实时监控和实时清理。具体做法为:

(一)全镇每月定期开展一次集中清漂专项行动

每次清漂行动以河段为单位,由镇河长办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河长巡河制度,确保镇级河长每月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一次的巡河工作。做好巡河记录的登记,每次巡河中一旦发现有水面漂浮垃圾要立即组织清理。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水面漂浮物日常清理工作

镇河长办加强对河面环境清洁工作的监督。各村级河长落实对自己负责的河面、漂浮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面杂草的及时清理。镇河长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通过巡查,把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账,河道保洁员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的漂浮垃圾,确保河道日常管护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张贴海报,引导人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不向河道内乱扔垃圾,保持河道清洁;制作宣传横幅,实现河道水环境保护宣传全覆盖;通过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辖区内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的成效,形成宣传报道。

古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古溪镇水域清漂实施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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