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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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298L/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古溪镇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 体裁分类 ] 其他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经2021年10月11日,古溪镇第110次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的通知》古溪府〔2017〕203号文件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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