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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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7907293725/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桂林街道〔2023〕44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桂林街道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桂林街道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抢险预案》的通知

桂林街道〔202344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桂林街道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抢险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站、队、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桂林街道2023年地质灾害和房屋灾害防灾、减灾、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地质灾害防灾、抢险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现将《桂林街道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抢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完善组织机构和应急抢险预案,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的损伤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2023328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抢险预案

第一章 地质灾害防治

一、地质灾害防治

(一)街道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桂林幅员面积80.39km²,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以低易发为主,非易发次之,中易发面积相对最少。中易发区面积4.2km²,低易发区面积约60.5km²,非易发区面积15.69km²。截至20232月底,桂林街道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主要有滑坡、崩塌、危岩等,分布于桂花社区、高庙社区。由于地质灾害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从而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二)防灾预案落实情况

1.强化防灾宣传,增强防患意识。按照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地球日”、“土地日”等活动,采取街头发放资料、横挂宣传标语、街头播放防灾知识和地灾案例等形式进行了宣传;二是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人员深入基层,向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范、灾前先兆以及临灾撤离等防灾避险知识;三是按照市区的安排开展了潼南区农村地质灾害宣讲活动,近年街道共开展宣传15次,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书写大小标语15条,全年共投入宣传费用3万元。

2.建立预警预报体系,落实防灾救灾措施。18个村(社区)在总结上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街道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上报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备案;同时街道按照《地质灾害条例》和相关文件,重新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具体抓的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查、速报等制度。

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防灾救灾效力。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干部、民兵为基础力量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进行了地质灾害抢险知识的培训和演练,为灾前和灾后的抢险、救灾、重建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高度重视,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街道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应急办等加大对各村(社区)的巡查力度,督促完成各项防治措施,抓大不放小,做到了全方到位,不留死角。由于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有效地降低了地质灾害的发生,全年未发生一例人员伤亡事故,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人员配备不足;

(二)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三)个别村(社区)统计上报灾情数据不真实、不全面,界定不准确;

(四)各村(社区)对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配合、信息资源共享等机制还不够完善。

三、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23年桂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方法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街道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街道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搞好排查,掌握情况

街道将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汛期未到来之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防治管理办法》和本预案的要求,制定专项预案和个案。

(二)2023年重点隐患点的监测及防治

2023年,继续加强对重点地灾隐患点的监测,对部分其它隐患点落实到具体的村社、人头,并对有可能发生的地灾隐患点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进行加固、排险;对无法整治或整治难度大的地点,实行搬迁或拆除。

(三)农村地质灾害监测及防治

由于农村面广人稀,灾害点较隐蔽,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较困难,所以对农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群测群防的手段,要发动群众都来参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1.对已排查出的灾害点要加强监测,对危害到三人以上的灾害点要落实专人重点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加大巡查力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点要增加监测人员、落实监测措施,加强监测和巡查;对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村(社区)要在汛期前组织受灾害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以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人员深入农村、深入农户,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广大群众了解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明确撤离信号和路线。尤其是在“两卡”要求范围内的群众,必须要让他们按照“两卡”的要求统一熟练掌握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与撤离信号、路线、安置地点和联系方式等。

3.各村(社区)要以小组为单位选5名以上责任心强、办事认真、身体健康、熟悉情况、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农村社员作为本村社的群测群防人员,负责本村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其坡度较高,地质灾害发生较多的村社必须配备多名群测群防人员。

4.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建全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以更好地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巡查、预报、抢险,以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对规模小、危害程度不大的农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各村(社区)组织社员自力更生、投工、投钱,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对不易治理的农村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安排农户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逐步搬离,危险区域内不再进行建设用地审批。

6.对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制定专项防灾预案,明确撤出线路,一旦出现临灾现象,立即组织社员撤离。

(四)做好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为从源头上防治已建待建工程地质灾害的发生,必须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已建待建工程该评的不评、漏评、乱评的现象发生。如有此现象的发生,要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

(五)做好灾民安置重建

对受地质灾害威胁或遭受灾害损失的房屋,经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现场鉴定,确需搬迁重建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手续,建房户凭鉴定手续到相关部门优先审批,减免一切费用,紧急情况可先建后批。对受威胁或受灾特别严重的群众,按照相关要求,经批准后可上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争取从“潼南区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偿费。

四、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115号令)的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责任明确,职责落实,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灾害的抢险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应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代表街道编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监督和检查各村(社区)对地质灾害预案的制定、落实和执行情况;组织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

应急管理办: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预案和各村(社区)预案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对地质灾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认定。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对辖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的编制,配合辖区内的工程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和处理,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对建设中各工程建设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做好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河道、塘埝、水利工程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和预案的编制,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水务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学校:负责各自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和预案的编制、执行,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对各学校周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其他科室:各自负责所管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

一、总则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全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和地灾险情,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制

(一)成立桂林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

指挥部负责应急指挥、统筹协调处置、特大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排危。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办事处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分管应急的副主任担任;纪工委、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财政办、应急管理办、派出所、社区中心卫生院、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事故调查、现场抢救、治安防范、医疗救治、交通管理、善后处理等抢险救援工作组,分别由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

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舒红福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杨   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员:夏巾晶   党政办公室主任

罗玲玲   党建办公室主任

李海燕   财政办公室主任

王胤答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人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杨胜学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刘秋谷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筱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周子文派出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规划与自然资源所所长

教管中心主任

18个村(社区)书记(主任)

街道地质灾害防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办公室内,由张奎任办公室主任,赖建华、唐全苓、张明才等为成员,负责日常防灾工作。

(二)抢险救援指挥部工作职责

1.向区政府报告重、特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

2.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处置指令,启动相关处置预案和采取其他措施;

3.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4.负责指挥、调度、调动警力、民兵及街道有关科室、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协调社会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

(三)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基本职责

应急管理办:协调配合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负责撤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协调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工作,同时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组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制定应急排危方案并组织实施。

财政办:负责落实救灾资金并及时筹集调度,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纪工委:依法负责对有关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灾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配合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派出所: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社区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及时组织相关医疗单位对灾区疫情进行控制。

各村(社区):负责及时组织力量赶赴地质灾害现场,抢救伤员,控制地质灾害现场,牵头组织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善后处理。

(四)抢险救援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参加。任务是负责传达抢险救援指挥部领导指示,报告灾害处置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地质灾害调查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牵头,有关科室配合。主要任务是对发生地质灾害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现场指挥部向区政府报告发生地质灾害发生的初步原因。

治安防范组:由派出所牵头,组织公安干警及当地有关人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现场抢救组:由现场指挥部确定成员单位,主要由参加抢险的救援力量组成。任务是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人、财物等。

医疗救护组:由社区中心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将重伤员送医院抢救,为重伤员的治疗提供医疗技术支持。

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灾害现场交通管制,疏导道路交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善后处理组:由办事处牵头,民政和社区事务办配合,受灾单位参加,任务是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和补偿工作。

三、灾情报告

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害)发生后,受地质灾害影响或知情者应当立即向街道报告,办事处接到报告后按照等级、时限和报告原则:特大型地质灾害、大型地质灾害、中型地质灾害在10分钟内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区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小型地质灾害在2小时内上报区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局。

突发性地质灾害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单位。

(二)地质灾害灾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险情的潜在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三)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四)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参与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抢险救援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确保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二)抢险救援力量保障

由地质灾害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确定成员科室,主要由参加抢险的救援力量组成。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按照有关政策联系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资质单位,为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无偿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抢险救援装备及物资

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的有关科室,应准备应急抢险救援的设施、设备,在处置可能的化学危险品泄露事故中应准备必要的防护服,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抢险救援资金保障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制度保障

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要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调查制度和灾情速报等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灾情信息。510月执行地质灾害日报制,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发生重大灾情时要随时上报。

第三章 两处地灾点的应急抢险

一、避险转移撤离启动

根据降雨阈值划分撤离范围。12小时降雨大于140mm24小时降雨大于250m(特大暴雨)时。

二、避险转移撤离范围及人员

2处风险源威胁范围,撤离人数831人。(杨家胜屋后滑坡威胁16人,杨家屋基骨滑坡威胁725)

三、避险转移撤离组织

避险转移撤离工作采取“层层包干”方式进行。收到撤离信息后,包村社领导要迅速调度村社干部组织开展紧急撤离避让工作,做好撤离避让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检查指导。各村避险转移撤离小组要迅速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按照撤离预案中的路线撤离至安置场所。

四、避险转移撤离安置

由各村(社区)组织,在受威胁群众撤出危险区后,采取紧急避难场所集体安置、投靠亲朋临时安置进行分类安置,各村(社区)要根据本预案,提前落实好撤离人员安置方式,并做好人员登记。

第四章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的管理

各村(社区)和各村(社区)应当参照《桂林街道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抢险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预案。

二、预案的更新

(一)本预案在没有新的预案出台前长期有效;

(二)本预案依据国家和市级有关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会同相关科室每年进行修改一次,经修改后报办事处批准实施;

(三)本预案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三、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20233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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