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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大佛街道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佛街道〔2022〕104号

 

各村(社区),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大佛街道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佛街道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佛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街道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关于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通知》(渝高层消防治理〔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深入推进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三年提升计划,健全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之以恒提升消防管理能力和火灾抗御能力。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对8项新增内容及前期发现隐患问题进行核查,录入“高层建筑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并着重紧盯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和老旧高层住宅4类对象进一步深化整治。

(二)治理内容

1.日常管理: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且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设置群租房。

2.建筑防火: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安装可燃雨棚、突出墙面防护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

3.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4.生命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5.用电用气: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三、治理措施

(一)建筑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各相关办公室(所)、各社区要明确行业管理、单位主体和属地责任,落实管理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常态开展“三查三清”,及时排查整改动态火灾隐患。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真正做到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利用社区微型消防站、物业服务人员、保安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和基层志愿消防队伍,提高抗御高层建筑火灾整体能力。

(二)消防生命通道。各相关办公室(所)、各社区要坚持“疏堵结合”原则,督促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堵塞、占用。对消防救援场地区域的立体空间内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绿化景观、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在建筑救援面设立的户外广告设施,要改造、拆除。

(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各相关办公室(所)、各社区要督促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始终保持完好状态。将符合条件的高层建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根据高层建筑对比多层建筑火灾危险大、人员疏散困难的特点,优先安排消防改造。针对消防设施维修需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属地社区要推动业主尽快启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其中,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属地社区要组织业主自筹等多种方式统筹维修资金。

(四)建筑防火。各相关办公室(所)、各社区要联合职能部门对设置群租房违规住人,要求及时搬离清除;对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及时搬离清除;对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责令单位限期替换;对搭建可燃雨棚的限期逐一更换拆改;对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避难层(间),及时清空恢复原状;督促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及时更换。在老旧高层住宅建筑,积极推动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推广购买火灾惠民保险。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五)电气、燃气。各相关办公室(所)、各社区要联合供电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电气、燃气问题,积极推广安装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系统,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宣传。各相关办公室(所)、各社区要督促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利用业主微信群、楼宇电视以及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载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警示案例,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示。要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精准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督促高层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组织居民全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社区网格员要结合防诈骗等工作一并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特别是加强走访老年人和弱势群众独居住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办公室(所)、各社区要落实好行业管理、单位主体和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落地具体工作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履行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二)抓好总结提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治理情况,对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对梳理出来的隐患问题要一抓到底,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通过打造示范标杆,组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评估、排查、整改、验收等治理工作弄虛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

(四)完善机制,巩固提升。建立健全高层住宅建筑源头管控、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群防群治、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监管工作机制,严防问题隐患反弹。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打造样板,带动引领,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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