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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街道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分配方案

日期: 2021-12-16

2020816日,受涪江上游地区降雨影响,涪江过境洪峰导致大佛街道发生洪涝灾害,造成辖区内部居民房屋不同程度被淹。为做好被淹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依据潼民政法【2017102号、潼民政发【2017204号文件,结合上级拨付中央补助资金数量和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资金数量

2020年,区应急局向我街道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专项资金12万元。

二、发放对象

新生村、胜利社区、丰产村、卫星社区、石碾社区、前进村李家祠社区,残疾户、低保户、特困户、一般户共计483户居民。

三、资金分配方案

原则上按每人150/人进行救助,对特别困难的对象户,报街道审核后重新评定救助标准。

四、工作要求

相关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到户到人,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资金发放流程,过程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好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图片资料存档。发放花名册登记等相关台账的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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