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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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MB1G94752C/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大佛街道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 ] 2024-04-24 [ 发布日期 ] 2024-04-24 [ 体裁分类 ] 规划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大佛坝片区一期村庄规划(2022-2030年)公示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大佛坝片区一期村庄规划(2022-2030年)公示

一、总体定位

根据《潼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围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人文康养宜居区的功能定位,依托大佛坝、大佛岭、大佛寺田园景观和文化资源,发展农旅、文旅、商业服务等功能,高起点谋划片区发展定位为:

精细化打造农业科技现代化展示基地、都市田园体验基地、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区,发展成为农文旅融合发展片区,力争成为成渝双城经济圈中部地区乡村振兴的“桥头堡”片区。

二、空间管控

规划区主要涉及空间管控要素:永久基本农田、河道管理范围、文保单位及其他管控要素

永久基本农田:444.67公顷

河道管理范围:

文保单位:1处(遂宁县城遗址)

35KV高压电力线、道路拓宽控制线

三、用地布局

农用地:落实上位规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规划农用地758.64公顷。

建设用地:根据片区农文旅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安排宅基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用地232.55公顷。在建设用地中,规划村庄用地196.70公顷,其中落实195.69公顷的用地指标,预控1.01公顷作为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的建设。

未利用地:未利用地包含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他陆域地类。规划区未利用地包含内陆滩涂和河流水面,规划未利用地0.96公顷。

四、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规划区实际情况和涪江旅游度假区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一心、四区”的产业功能结构布局,促进村域一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心:乡村邻里中心

四区:休闲农业发展区、养生农业发展区、科技农业发展区、山地农业发展区。

本规划将巴渝西路以南区域划定为发展备用地,日后结合中心城区和整个大佛坝片区的旅游发展确定具体的功能。

五、乡村建筑风貌指引

规划区应坚持综合整治原则,风貌符合本地风土人情同时又契合村域发展需求,抓住自身田园美、村庄美和生活美三大特征,重点体现安静祥和的田园风光,延续浅丘河谷、河流湖畔人家的整体肌理。新建或改建住宅建议采取和谐统一的建筑风貌,鼓励以巴渝民居风貌为主,改扩建住宅在进行内部功能改造的同时,应加强农房外立面整治。


附件1:重庆市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大佛坝片区一期村庄规划(2022-2030年)公示

附件2:管制规划图

附件3:功能分区

附件4:国土空间用地布局图

附件5:建筑风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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