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511P/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崇龛府发〔2021〕26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崇龛镇 [ 主题分类 ] 林业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日期 ] 2023-06-27 [ 体裁分类 ] 公文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崇龛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崇龛府发〔202126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崇龛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村(社区)、涉林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压实各级、各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2113号)的通知和《重庆市潼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潼南区崇龛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2021617

(此件公开发布)

崇龛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使命担当,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潼南。

(二)实施范围

围绕全镇行政区域内的林地、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林长制工作。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为镇所辖区域,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社区)所辖区域。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底,全面建立起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2+1”责任体系,实现全镇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基本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完善相关治理体系。到2025年,全面构建起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森林数量、森林质量和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以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国土绿化,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统领加快推进生态惠民发展。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和破坏山林资源行为。全镇森林面积达24500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镇、村(社区)设立“两级”林长,充实网格护林员队伍,建立完善“两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通过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推动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1.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全镇设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为全镇林长制第一责任人;其余镇领导担任片区林长,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所在村(社区)林长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担任,负责落实本村林长制相关工作。以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以及村“两委”成员等为主力,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完善网格护林员队伍,对山林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网格责任区域落实巡山护林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各类破坏山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情况。镇上设立林长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林长制工作实施。

2. 落实林长职责与工作报告制度。镇级林长组织领导全镇林长制工作的实施,负责全镇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山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解决林长制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护山林资源,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林长制相关工作;分管林业的副镇长,负责林长制工作具体实施、统筹、协调、督导、等相关工作,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林长制相关工作;村(社区)级林长组织制定实施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和措施。镇级林长、片区林长每月至少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次,及时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村(社区)级林长每周至少巡查辖区山林1次,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向片区林长报告。网格护林员每天至少开展1次以上巡林工作,并及时向村(社区)级林长报告巡查情况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林长要加强对辖区林长制工作的调研、督导,及时处置巡山护林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村(社区)林长每月向镇级林长报告辖区林长制贯彻落实情况。

3. 完善林长办公室职能职责。成立镇林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林长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的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农服中心主任担任,统筹协调全镇实施林长制日常工作。

(二)建立落实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遂潼一体化”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以“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为统领纵深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数量、森林质量与综合效益。

1. 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一是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二是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长防林工程、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未成林造林地培育、森林抚育等林业重点工程,提高全镇森林覆盖率。

2. 强化林地林木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经营性项目占用享受过政策补助的人工造林和公益林。二是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3. 强化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到各责任区域。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家喻户晓。三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四是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及时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五是切实强化巡山护林队伍建设,实现制度化网格化管理。

4. 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二是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全面保护,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

5. 强化有害生物防治。一是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发现疫情及时处置并向上一级林长报告。是抓好种苗、木竹制品产地检疫,确保产地检疫率达100%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6. 整治涉林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

(三)建立落实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全面发现问题,规范有效整治问题,发挥问题整改教育警示作用,让破坏生态环境者得到处罚。

1. 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拓宽森林资源损害问题采集渠道,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各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护次数。确保网格护林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对重点隐患区域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增设检查哨卡,增加上岗护林员,延长巡护时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同时督促辖区内涉林企业开展日常巡护,守住自己的山头、林地,严防新增生态破坏点。二是严格执行林长制工作报告制度。在巡护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林长报告,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

2. 建立落实问题整治机制。明确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规范流程、明确界限、依法处置、提高效率,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一是规范整改流程,各级林长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交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林长妥善处理并跟踪解决到位,实行整改销号、清单化管理。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置。统筹保护生态与保障民生,协同整治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到位;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打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利用建章立制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协助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建立落实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各级林长对本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负总责,探索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指标量化、考核公开、评价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火灾等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山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因地制宜,制定本镇推行林长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路线图”、措施和考核办法,明确镇级、片区林长责任区域及村(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实现“一林一长”“一林一警”“一林一技”“一林一员”,确保“一林一策”全面落实,最后形成“一林一档”。

(二)强化能力建设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国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编制落实镇街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林长制工作开展。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共同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加强林业队伍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对网格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重点林区道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能力建设。

(三)注重宣传引导

在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公布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林长制工作责任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