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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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511P/2021-0001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崇龛镇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决议,组织带领全体干部,努力完成本 单位所担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各项中心工作和任务。 

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的村(居)组织体系建设; 领导和指导 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3、领导本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4、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招商引资、向上争资工作,做好培植税源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 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5、组织、协调党、政、工、青、妇、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和周边单位,密切关注辖区内的治 安动态,掌握、分析治安状况,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重大问题报告党政领导研究解决。

6、对本辖区城市管理、计划生育、民政低保、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 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二)单位构成 

崇龛镇由行政部门:人大、党委、行政、群团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 展服务中心组成。其中行政部门,有在职行政人员36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实有在职的 45人。全镇共有退休人员48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注:仅涉改部门需要撰写说明)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指 导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 〔2018〕10 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 印发<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13号)精神,结合实际情 况,设置部门如下:

1.镇党委、政府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机关内部管 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电、会 务、接待、信息、后勤、保密、机要、法制、档案、节能、固定资产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

(2)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检、 党风廉政、宣传、统战、民宗侨台以及机

构编制、干部人事、群 团、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 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商贸、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 扶贫开发、脱贫攻 坚、招商引资等工作。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 生、计生、老龄、文化、科技、旅游、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6)规划建 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 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 工作。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 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 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应急管 理, 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安 全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人大办公 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 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劳动监察、交通运输、民族 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权。不再保留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办公室,其涉及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划由市场监 督管理所承担。

2. 镇党委、政府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信息 发布、资源保护、灾害防治、防疫检疫等服务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文化娱乐、 报刊阅读、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开展旅游咨询、市 场推广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主要负责提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维权等服务。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 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 “八一”、春节等节日 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各 村(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少于 30 人的可 不单独建立服务站,但应当明确专人负 责,统筹利用村(社区) 便民服务中心做好服务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农 林水利、规划建 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劳动监察、交 通运输、民族宗教 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综合行政执法 办公室统筹运行。

(6)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担 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交通建设、河道湖泊的管理保护 等事务性 工作,承担河长体系建设实施具体工作。

(7)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产业规划、布局、引进、 培育、发展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承担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 计、扶贫开发、产业扶贫、脱贫攻坚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各类招商项目洽谈、推介活动等投 资服务 具体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21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 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52.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5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21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988.3万元, 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9.8万元,住房保障 支出预算74.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2,城乡社区支出180.8,农林水支出44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 媒支出39.4。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752.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5.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4万元,比2019 年减少7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2万元,比2019年减少1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 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39.2 万元,比2019年减少627.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 基建项目,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发展补助、菜花节运行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比2019年减少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 2019年相同;公务接待费 15 万元,与 2019 年持平,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9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标准下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相同;主要 原因是无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6.8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 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 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 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 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欧阳俊杰 联系电话:02344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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