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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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466N/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柏梓镇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成文日期 ] 2025-01-16 [ 发布日期 ] 2025-01-16 [ 体裁分类 ] 其他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2025年冬春因灾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柏梓府〔20254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2025年冬春因灾救助

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板块、村(社区):

为扎实做好20242025年度全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根据我镇2024年自然灾害情况和受灾群众申请、各村(社区)审核上报的冬春需救助情况,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柏梓镇20242025年冬春因灾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分配原则

根据各村(社区)通过全国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上报的灾情和冬春需救助人数,结合区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现有情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我镇冬春救助拟计划分三类进行救助,一是特别救助:因受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低保户、脱贫户、特困供养户等,标准为300/人;二是重点救助:因受灾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一般户(残疾、重病等)、低保户、脱贫户、特困供养户等,标准为200/人;三是一般救助:因受灾造成家庭困难的一般户,标准为150/人。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补助金额,一户多人时可分开享受救助类型,原则上不超过2000/户。

二、分配方案

柏梓镇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村(社区)

救助户数

救助人数

金额(元)

金盆社区

28

57

10000

樊家社区

17

34

6250

水头社区

11

23

4050

山边社区

42

54

9850

天池社区

23

32

5800

梅家社区

27

34

5900

中渡社区

86

175

33250

黎家社区

16

28

5050

羊堡村

41

132

21250

龙口村

12

23

5750

兴佛村

26

49

9100

龙庙村

28

50

9550

安堂村

6

9

2250

哑河村

30

49

9300

桥亭村

19

28

6800

郭坡村

5

19

3250

朱家村

45

154

25500

浩洋村

34

85

16650

金灵村

39

50

8450

四合村

20

29

4750

黎咀村

9

34

5550

东林村

5

14

2650

双门村

8

24

3950

尹坝村

34

64

14750

合计

612

1251

229650

三、规范资金发放管理

按照《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潼财农发〔2022115号)文件要求,惠农惠民资金均通过“一卡通”系统实行集中统一发放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补贴资金管理规定,经村(社区)申报、镇(街道)组织申报审核、区应急局审批后提交财政局,再由财政局将资金拨付代发金融机构统一打款到个人“一卡通”账户。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2025110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基层治理指挥中心       20251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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