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柏梓镇高层小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柏梓镇高层小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柏梓社区、各板块、镇直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区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同意,特制定《柏梓镇高层小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柏梓镇高层小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持续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攻坚整治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从即日起至2024年底组织高层小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聚焦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一楼一策”精准治理,切实解决电动车上楼堵塞通道、易引发火灾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新征程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整治范围为高层住宅建筑场所。重点整治电动车及其蓄电池等在建筑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内停放、充电的;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的;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
三、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明强 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常务副指挥长
副组长:曾 军 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成员
成 员:钟 柳 安全应急岗
徐 奚 平安法治岗
唐 斌 综合执法岗
李铖洁 综合事务岗
赵正来 城乡建设岗
严茂芹 经济发展岗
莫一大 消防救援岗
谭晓波 派出所所长
谢宝华 场镇管护岗
杜 明 司法所所长
王海峰 柏梓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应急岗内,由钟柳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丁玲、闵星宇等同志组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配合。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2024年2月底前完成)。柏梓镇人民政府制作《柏梓镇高层小区电动车专项整治告知书》宣传单,张贴《潼南区消防救援支队致各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柏梓社区牵头联合物业逐户进行消防宣传。
(二)集中整治(2024年3月底前完成)。镇级有关板块、柏梓社区按照职责,镇综合执法岗牵头,对高层建筑消防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常态化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雷霆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占堵“生命通道”情节严重的,从严从快查处。对电动自行车入楼充电停放等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如不自行整改的由现场执法人员协助拖离违法车辆整改。
(三)建章立制(2024年4月至年底)。一是强化监督督导。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定期总结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合力。二是开展日巡日纠。柏梓社区联合高层小区物业组织辖区网格员、楼栋长等工作人员对电瓶车“进电梯、上高楼”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对风险楼层做好每日巡查、台账管理。三是倡导共管共治。在楼栋醒目处张贴安全告知,倡导居民对引发消防隐患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镇消防队将及时完成整治,做到有险立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层小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工作板块人员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拧紧责任链条。各相关板块要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务求做到风险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形成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考核督导。镇纪检监察岗对整治情况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高层建筑发生亡人或发生较大影响火灾的,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