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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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466N/2021-00026 [ 发文字号 ] 潼扶组办〔2020〕44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柏梓镇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潼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潼南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扶组办〔202044


重庆市潼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潼南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级帮扶责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9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会议要求,我区制定了《潼南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将于10-12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把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作为一项“收官大决战”重要任务,不断增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高质量全面完成动态调整任务。

二、提升数据质量。一要抓好整改。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脱贫攻坚专项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二要建好队伍。要进一步配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及时筛选、清除不合格信息员,并将驻村干部、本土人才纳入信息员队伍。三要把好关口。各镇街数据审核专班,把好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关口,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全面回顾总结。一要总结经验做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和对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总结建档立卡以来的工作过程、取得经验,力争形成一系列体现我区建档立卡工作成绩和亮点的成果。整理完善好历年建档立卡方面的档案资料。二是分析利用数据。要强化数据分析比对,高强度挖掘扶贫大数据“金库”,通过数据分析呈现脱贫攻坚成效找到薄弱环节谋划下步工作。

四、明确工作要求。一要严格较真碰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在实际工作中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要减轻基层负担。要做好各项入户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紧密结合,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防止增添基层不必要的负担。三要统一操作平台。必须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录入的系统操作工作。

五、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所辖范围内各类扶贫对象排查和数据核实结果要签字背书。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社区)支部书记或村(社区)主任所辖范围内各类对象摸排信息核实结果实行双签字确认。帮扶责任人要履行好结对帮扶责任,现场核准信息,并对走访结果确认。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扶贫责任,切实做好业务指导、精准帮扶和脱贫达标联合确认工作。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配合做好信息数据比对等工作。各帮扶单位要组织和督导本单位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人、积极协助联系镇村开展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等相关工作。二要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各镇街和相关区级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对基层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和督导不断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水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三要强化追责问责。坚持谁出错、谁负责,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市潼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926



潼南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9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会议要求,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见附件23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脱贫攻坚专项调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结合全“收官大决战”,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六)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标注工作

现有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对其中当年识别不准的脱贫户做清退处理;对其中当年识别无误,重点采集完善2020年度相关数据信息。

二、标准和流程

(一)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标准和流程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标准,继续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具体标准为“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详见潼扶组办201952文件)2020年贫困户收入标准线是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流程,严格坚持“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贫困户识别必须由农户自愿申请,应进则进。贫困户脱贫退出还要所在镇街联合相关行业部门确认并由贫困户亲自确认贫困户脱贫达标网上认证具体流程:村级先在渝扶贫APP操作预脱贫,镇街、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医保局、区水、区卫生健康委等单位联合在大数据平台审定其是否具备脱贫条件,区扶贫办进行网上综合认定;镇街打印联合认定表纸质件,报行业部门联合盖章、存档;各镇街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脱贫标注。

  1. 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易致贫户识别的标准和流程

严格按照我区《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潼扶组办〔202021号),实行动态管理。

1对象和标准:以家庭为单位,主要识别和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脱贫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即边缘易致贫户)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重庆市执行人均纯收入6000)左右的家庭,“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动态出现问题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

2、流程:镇街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及帮扶干部走访排查提出初步名单,由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帮扶干部、村级扶贫信息员录入渝扶贫APP(其电脑端为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筛查比对,比对结果返回给镇街,镇组织镇村干部、信息员将再次核实后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3、监测与帮扶:结对帮扶干部是脱贫不稳定户的监测责任人,从村(社区)干部中明确边缘易致贫户的监测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走访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动态监测其生产生活变化情况,并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千方百计对其开展有效帮扶。要建立风险消除台账并在信息系统里及时标注风险消除。

、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930日前,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相关政策宣传,逐级培训到村。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1日至115日,各镇街开展进村入户相关工作履行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61110,各镇街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我区向市扶贫办信息管理处书面申请开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于1115日前全区完成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1115日—113024点,系统数据初审和微调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21日至10日,开展系统数据分析,继续检查到户到人系统数据是否存在问题。

(五)问题数据核查

1211日至20日,根据发现的问题,组织再次核查。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21日至31日,在信息系统中对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3124国办关闭信息系统。

(七)工作总结

202111日至10日,各镇街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101日至2020930日。

(二)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信息系统中“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三)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各要充分利用国家建档立卡APP以及渝扶贫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



附件:1.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5.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附件1

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一、基础信息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选填):                            银行账号(选填):

A23识别标准(单选):□国家

A25军烈属:

是 □否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A1姓名

A2性别

A3证件类型

A4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A5与户主关系

A6民族

A7政治面貌

A8文化程度

A9在校生状况

A10健康状况

A11劳动技能

A12务 工区域

A13务工时间

A14失学或辍学原因

A15是否会讲普通话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7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8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9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20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1

户主

2

3

三、致贫原因(可扩充)

A27a致贫原因1(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A27b致贫原因2(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A27c致贫原因3(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四、收入情况

A28工资性收入(元)

A29转移性收入(元)

A29d养老保险金(元)

A30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A29a计划生育金(元)

A29e生态补偿金(元)

A31财产性收入(元)

A29b低保金(元)

A29f其他转移性收(元)

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A29c特困供养金(元)


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A32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五、生产生活条件

A33耕地面积(亩)

A34牧草地面积(亩)

A35水面面积(亩)

A36林地面积(亩)

A36a退耕还林面积()

A36b林果面积(亩)

A37入户路类型

A38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A39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 □否

A40危房等级

A41住房面积(平方米)

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是 □否

A43是否有卫生厕所

是 □否

A44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是 □否

A45主要燃料类型

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是 □否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是 □否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是 □否








六、帮扶责任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帮扶开始时间

帮扶结束时间

联系电话

1

2

3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序号

A1姓名

A2性别

A3证件类型

A4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A5与户主关系

A6民族

A7政治面貌

A8文化程度

A9在校生状况

A10健康状况

A11劳动技能

A12务 工区域

A13务工时间

A14失学或辍学原因

A15是否会讲普通话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7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8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9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20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增加原因

1












务工地点











2























3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件3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户主证件号码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减少原因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贫困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农转非、(7)失联、(8)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4

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一、基础信息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选填):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A1姓名

A2性别

A3证件类型

A4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A5与户主关系

A6民族

A7政治面貌

A8文化程度

A9在校生状况

A10健康状况

A11劳动技能

A12务 工区域

A13务工时间

A14失学或辍学原因

A15是否会讲普通话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7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8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9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20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1

户主

2

3

三、致贫风险(可扩充)

A52a致贫风险1(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A52a致贫风险2(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A52a致贫风险3(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四、收入情况

A28工资性收入(元)

A29转移性收入(元)

A29d养老保险金(元)

A30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A29a计划生育金(元)

A29e生态补偿金(元)

A31财产性收入(元)

A29b低保金(元)

A29f其他转移性收(元)

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A29c特困供养金(元)


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A32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五、生产生活条件

A33耕地面积(亩)

A34牧草地面积(亩)

A35水面面积(亩)

A36林地面积(亩)

A36a退耕还林面积()

A36b林果面积(亩)

A37入户路类型

A38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A39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 □否

A40危房等级

A41住房面积(平方米)

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是 □否

A43是否有卫生厕所

是 □否

A44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是 □否

A45主要燃料类型

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是 □否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是 □否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是 □否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乡(镇)_______

序号

户主姓名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返贫风险1(必填)

返贫风险2

返贫风险3

1






2






3






备注:返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其他



























重庆市潼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9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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