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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日期: 2023-10-11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为规范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重庆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冬春救助内容及救助时段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当年冬令和次年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冬救助时段为受灾当年12月至次年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受灾次年3月至5月。

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结合受灾户实际困难情况原则上发放标准款物折合不低于150/人,资金将于春节前由财政通过涉农资金一卡(折)通(必须是农村商业银行一卡通账号)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的手中报冒领救灾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冬春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9月初开始启动实施,各村(居)委会逐村逐户调查当年灾害损失情况,全面摸排受灾户的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收集受灾村、组、户需救助典型案例,全面掌握受灾人员当年冬季和次年春季需救助情况底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受灾户根据家庭困难状况和需求,提出冬春救助申请。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的基本程序是:

(一)提交申请

由受灾家庭户主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或由所在村(居)民小组根据摸底情况提名。申请人填写《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户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

各受灾村(居)应召开评议会议,完成对申请冬春救助对象的民主评议。会议可邀请部分申请人代表、村民代表、镇(街道)驻村干部、当地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7-9人参加。评议时做好会议记录(附件2),并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填报《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审批表》。

(三)张榜公示

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村(居)委会填写《潼南区  镇(街道)    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款公示》(附表3),在村(居)范围内公示5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委员会填写《潼南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附件4),上报镇(街道)。同时,上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审批表》、《村民民主评议记录》及户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四)审批

根据上级下达救助资金及本级筹集资金总量,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和《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物资,在《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审批表》作出审批意见

三、冬春救助资金发放

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要管好用好冬春资金,确保冬春救助款物规范、有效使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资金救助。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要求,须通过个人自主申报的一卡通账户发放。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按照标准和程序及时规范发放。镇街应在接到区级冬春资金分配方案后,结合本级财政冬春资金安排,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在区级资金分配方案发出后7日内将被救助人的“一卡通”账户信息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救助资金经“一卡通”账户直接打款进灾民账户,各级政府不得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加强对冬春救灾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救灾款物发放及时到位。根据上报的潼南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已救助)》(附件5抽查发放情况,并配合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贪污、挪用救灾救款物。

附件:1.    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审批表

2.    村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项目)民主评议      记录。

3.镇(街道)     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款公示

4.潼南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

5. 潼南区()镇街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人口一

览表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人民政府

                            202310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审批表

本人申请

或村民小组提名

户主

姓名

村组名称

家庭

类型

户籍人口(人)

主要生

活困难

一卡通账号








我家庭人口人。今年日我家遭受袭击,房屋跨塌间或(严重损坏)间,因灾受伤、农作物受灾亩其中成灾亩、绝收,致我家当下生活困难。请求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给予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金元,棉被床、棉衣件。

申请人签名:或村民小组负责人签名:

申请时间:

(人)

需口粮救助(人)

需饮水救助(人)

需衣被救助

(人)

需取暖救助

(人)

需医疗救助

(人)







村(居)委会盖章

镇街审批意见

镇(街)盖章

说明:1、本表由村(居)委会组织填报,一式两份,由村(居)委会和镇(街)人民政府各存一份。 2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为需救助的总人数(不用人次概念,重复统计的剔除掉),即:需口粮救助人数”+“需饮水救助人数”+“需衣被救助人数”+“需取暖救助人数”+“需医疗救助人数”≥“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3家庭户籍人口”≥“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附件2

    村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民主评议记录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人:

出席会议情况:应到人数      人,实到人数       人。

出席人员签字:

内容:研究冬春生活救助(项目)

发言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反对理由(摘要):

附件3

   镇(街道)       

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款公示

经本人申请、村组民主评议,将下列人员确定为xx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对象,并根据其对象受灾程度、自救能力等状况,拟安排一定数量冬春生活救助款,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实不当之处,请于xxxx日前向村、社区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举报。我们将再次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如反映举报属实,取消其救助对象资格。镇(街道)举报电话023-44220172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家庭类型

冬春生活救助款(元)

备注





































合计






(注:此公示张贴到涉及村、组。)

镇(街道)人民政府        村(居)委会

                         


附件4

潼南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潼南区      镇(街道)人民政府

序号

行政区划

家庭情况

受灾情况

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


(区、市)

地市

乡镇
(街道)


(社区)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主联系方式

家庭类型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一卡(折)通账号

灾种

需救助人口

单位

--

--

--

--

--

--

--

--

--

--

--

--

















附件5

潼南区   镇(街道)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人口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行政区划

家庭情况

受灾情况

冬春生活救助情况


(区、市)

地市

乡镇
(街道)


(社区)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主联系方式

家庭类型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一卡(折)通账号

灾种

已救助人口

已发放救助款

已发放救助物资折款

救助资金发放形式

单位

--

--

--

--

--

--

--

--

--

--

--

--

--


















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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