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宝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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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3008/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宝龙府发〔2020〕25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宝龙镇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成文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龙镇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镇三轮车非法营运现象十分突出,干扰了交通营运市场,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上级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的工作部署,强力推进全镇三轮车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劝导、查处一批三轮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开展三轮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努力减少因三轮车违法引发的事故,着力解决三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确保我镇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特成立宝龙镇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强(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德胜(人大副主席)

成  员:黄维新(应急办主任)

匡海生 (平安办主任 )

殷兵(派出所所长)

陈云祥(综合执法队长)

刘永久(应急办人员)

梁文学(应急办人员)

文荣  (平安办人员)

各村主任

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维新兼任,负责对各村三轮车的登记造册和路面监控检查及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从今年4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

(一) 宣传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各村各部门要结合本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要摸清底数,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内所有的三轮车数量,登记造册;二是上路宣传,对首次违法载人的三轮车司机在司法所进行学习教育。

(二) 整治阶段(5月1日至7月30日)。5月1日开始,对违法载人的三轮车,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该罚款的按规定罚款,该各扣车的扣车7天,取车要求出示保险单并签定责任书,以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三) 总结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完成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三轮车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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