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别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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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663587463Q/2026-0000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别口镇 [ 主题分类 ] 林业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3-04 [ 体裁分类 ] 预案

重庆市潼南区别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别口镇2026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别口府发〔20263

重庆市潼南区别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别口镇2026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中心、大队)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别口镇2026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潼南区别口镇人民政府       

202626           


别口镇2026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突发事件处置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效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潼南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或威胁到别口镇管理责任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镇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主体,及时组织应急救援。

五、组织指挥体系

(一)指挥体系成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镇森防指办公室设在镇平安法治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平安法治办、产业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担任。镇森防指人员组成如下:

   长: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登华    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王永现    政法委员、副镇长

                武装部长、副镇长

            廖元明    宣传委员、副镇长

                组织委员

       员:邹鸿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人

   村建服务中心主任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邓海冰   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任

代子诺   产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相龙   平安法治办主任

   别口镇小学校长

周念析   别口镇卫生院院长

   别口镇派出所所长

   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柯中春   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室,由张程、王永现同志任主任,赵相龙、代子诺同志任副主任,柯中春、唐涛同志为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处理。(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44415318

(二)前线指挥部

按照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协同联动、专业指挥,生命至上、安全指挥,因险而异、提级指挥的基本原则,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具体如下:

总指挥:王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张   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王永现    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员:代子诺    产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相龙   平安法治办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指挥组、灭火组、后勤组、治安组、医疗组等5个工作组。

1.指挥组

负责了解森林火灾情况,掌握火灾动态,并负责全镇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的指挥工作。

2.灭火组

负责组织人员对全镇范围内发生的火灾进行救援,并做好扑火工具调配工作。

3.后勤组

负责保障抢险队员必须生活用品、夜晚扑火照明等物资供应工作。

4.治安组

负责火灾范围内外可能发生的一切治安维护工作。

5.医疗组

负责扑火队员、火灾范围内群众的生命健康保证工作。

各村(社区)成立森林防火指挥小组,并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保障第一时间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六、灾害分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一般火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七、火情预警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为四个,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其中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分别代表难以燃烧的天气,不易燃烧的天气,能够燃烧的天气,容易燃烧的高火险天气,极易燃烧的最高等级火险。

(一)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警发布:当接到区应急管理、林业、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发布黄色、蓝色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后,别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通过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广播、手机短信和微信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向有关单位和各村(社区)、护林员提出工作要求。

(三)预警响应:当发布黄色、蓝色预警信息后,别口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镇村各级各类森林防灭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别口镇各类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况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八、信息报告

(一)护林员发现森林火灾,及时向当地村(社区)负责人报告,村(社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应急办和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及镇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组织就近力量扑打初火。

(二)报告内容:火情地点(所在辖区小地名);起火时间;森林植被状况;现场风向、风速;现场扑救力量、状况等。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威胁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3.与别口镇周边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4.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九、火情早期处置

(一)接警核实。镇健全无人机、林火视频监控、林下红外监测等机网,严格落实涉林火情“135”早期处理工作机制,做到人机双网格协同、森林火险高效管控。当收到视频监控、舆情监测、相关村(社区)护林员或群众报警后,村(社区)支部书记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核查火情,经核实确为森林火灾后,及时组织村应急分队赶往火场实施扑救,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上报有关信息。

(二)早期处理。发现火情或接到通知后,镇人民政府、林区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先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防止小火酿成大灾。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火灾发展态势,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扑救。

十、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1.发生1小时后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威胁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3.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及以上等级的森林火灾;

4.与别口镇周边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5.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二)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火灾发生后,各村(社区)在自身能力能够处置的,由各村(社区)负责处置,并将处置情况适时报镇森防指;超出各村(社区)处置能力和跨行政区域的,由镇森防指负责指挥。

跨村界的一般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森防指负责指挥;跨镇界的森林火灾报区森防指指挥。

(三)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火灾发生地附近的村社干部、护林员和民兵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临时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3.救治伤员。组织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保护重要目标。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油气管道、高压线输电通道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和确保救援人员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7.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镇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8.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9.复盘机制。通过还原火灾发生、发展及扑救全过程,评估应急预案启动、人员调配、物资使用效率;查找暴露的漏洞(如监测盲区、响应延迟、设备不足等)吸取经验教训。同时,过现场勘查、气象数据、监控记录等追溯起火原因,对失职行为(如巡护缺岗、火源管控不力)进行问责,明确整改主体。

十一、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1.胶扫帚50把,铁铲60把,锄头80把,镰刀70把,砍刀100把、灭火风机2个、抽水机1台、油锯2把、灭火器30个。(镇政府)

2.防火服(含手套、头盔等)30套,对讲机10个,喊话器5个,应急照明灯5盏。(镇政府)

3.组织抢险车辆6辆。其中:指挥车1辆(镇政府)、消防车1辆(镇政府)、救护车1辆(别口镇卫生院)、运输车3辆(镇政府)。

(二)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

(三)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早期处置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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