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潼南区第一批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潼南区第一批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事项清单(共240项)》(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零材料提交”是指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全流程除填写申请表单外,仅需提供身份证验证相关信息或无需提交任何验证材料即可完成事项办理。
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零材料提交”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重新编制办事指南进行公示和宣传,对应“零材料提交”事项清单逐项修改完善网上事项实施清单,实现线上线下实施清单内容一致。
三、本《清单》所列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潼南区第一批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事项清单(共240项)
重庆市潼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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