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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1-01-1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各审批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各单位进驻政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活动的监督指导,统筹开展并联审批、多部门联合办理;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推广运用,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开展网上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政务中心管理工作,各单位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评定工作;承担重庆市潼南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具体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内设综合科、审批改革统筹科、审批业务督导科、放管服事务协调科等4个职能科室,1个下属事业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潼南委发〔20191号)要求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区编办负责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部门承担的放管服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相关部门承担的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统筹推广运用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二是财务调整。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经费维持以前不变,纳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预算、决算管理。20191月因机构改革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新调入3名行政人员,4月区行政服务中心退休参公事业人员1名,并在2019年调整预算中进行了经费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94.24万元,支出总计694.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9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装购买专项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9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9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装购买专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2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9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9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装购买专项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73.98万元,占39.46%;项目支出420.26万元,占60.5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4.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69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装购买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9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装购买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7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调增基本支出预算金额56.27万元;二是2019年调减专项预算金额61.5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9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装购买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7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调增基本支出预算金额56.27万元;二是2019年调减专项预算金额61.5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支出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24万元,占91.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4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调增基本支出预算45万元;二是2019年调减专项预算61.54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74万元,占4.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万元,增长32.31%,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65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1.62万元,占1.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28.6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3万元,增长16.78%,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1万元,增长43.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4万元,下降84.4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2019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21万元,下降92.49%,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购公务车一台,2019年未购置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 2019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购公务车一台,2019年未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扶贫工作联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6万元,下降79.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规范了公务用车的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3万元,增长235.48%,主要原因是2018原公务车超出使用年限,有无法维修的故障,公车使用频率低。

  3.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接受检查指导工作以及法律顾问到场服务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83.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强化预算管理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23.8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95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及国(境)外公务接待。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1万元,增长43.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8.70%,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业务培训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138.10%,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业务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0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我办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明确,评价指标体系较完善,评价标准较科学;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范各类财务风险;完成任务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装购买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标准化建设要求;二是改善政务服务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质量;三是提高群众满意度和事项办结率。项目年初预算数为95.7万元,经2019年调整预算最终指标数为66.7万元,执行数为53.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2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装购买事宜;二是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完成标准化建设要求;三是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间接促进社会投资,助推经济发展,满意度达到100%四是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规范行政行为,2019年办结率达99.81%。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清晰和具体,二是绩效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培训学习,更加准确、清晰、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理业务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能力。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457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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